欠钱没钱还可以起诉离婚吗

老赖欠钱不还,可以让已经离婚的配偶还钱吗

近日新闻

2017年10月15日,唐某(化名)将王某(化名)和瞿某(化名)诉诸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两人连带偿还代偿款65721.36元及律师费3000元。由于王某躲债“失踪”,未参加诉讼,亦未到庭答辩。

瞿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供书面答辩状,庭审中口头辩称,自己与王某已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债权、债务均由王某承担,该笔欠款不应由自己承担。

老赖夫妻欠款始末

2013年8月,王某以购买工厂器材为由与某行某支行签订贷款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6万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年利率9.84%,并由唐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某行某支行向王某发放贷款6万元,合同到期后,经某行某支行催要,王某将利息结至2016年5月,下欠本金6万元及2016年5月以后利息未清偿。2016年10月,某行某支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20日,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决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某行某支行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5月起按年利率9.84%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并支付逾期部分利息的50%罚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保全费200元,合计525元,由王某承担。2017年1月,唐某通过银行扣划、付现方式代偿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65721.36元,并承担诉讼费用525元。

唐某代王某偿还各项费用后,向王某讨要此笔费用,不料,王某开始时躲避不见面,后来便埋怨唐某不该擅自替自己还债。无奈,唐某只好向王某的妻子瞿某(化名)讨要,瞿某告知已经与王某离婚,自己没有义务偿还借款。为此,2017年10月15日,唐某只能将王某和瞿某诉诸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两人连带偿还代偿款59170元及律师费3000元。由于王某躲债“失踪”,未参加诉讼,亦未到庭答辩。

瞿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供书面答辩状,庭审中口头辩称,自己与王某已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债权、债务均由王某承担,该笔欠款不应由自己承担。

已离婚夫妻,是否需要承担另一方清偿责任?

王某与瞿某原系夫妻关系,2016年5月,两人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瞿某是否承担清偿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本案中,瞿某陈述王某贷款时其并不知情,但日后得知贷款数额、用途后并未明确表示反对,视为对该笔借款的追认,且该笔借款用于家庭开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清偿。两人离婚时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系两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不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故瞿某自己不承担责任的抗辩,本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唐某作为保证人代偿王某所欠某行某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65721.36元,并承担某行某支行起诉诉讼费用525元,其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唐某请求律师费3000元的问题,本院不予支持。故判决如下: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唐某代偿款65721.36元及代承担诉讼费用525元,瞿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度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述案件中,唐某将王某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瞿某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王某无履行能力,法院可认定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王某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度信用六度君特别提醒

现如今六度信用上的征信系统日趋完善,只要债权人曝光悬赏,老赖的失信记录财产线索一目了然,亲属配偶的财产也会成为悬赏线索,社会公众多人举报,任何一个老来都不会成为漏网之鱼。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或者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实际上这样做在法律上在六度信用上都是行不通。

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钱还怎么办起诉至法院又能怎么样

如果你自认为对欠款人的财产情况特别了解,认为他确实没有钱还你,内心可能想着即使去法院起诉也拿不到钱,还费时耗力,诉了白诉;但我想告诉你的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一、欠款人即使没有钱,也要想办法固定债权

别人欠你的钱,即使知道他现在没有钱还你。也要做以下两件事:

1、在约定的还款期满,找他要钱,如果确实不能偿付;要么重新签订一份新的还款计划,要么让其提供一份还款承诺书给你。

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如果对方一直不还你钱,你如果想到法院去起诉,主张权利,是受诉讼时效影响的,上面的行为能很好的中断诉讼时效,保证你在法律上的胜诉权。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内心认为对方没有钱还,去要了也是白要,不能这样想。你并不能确保他实际没有钱,同时你也不能确保他以后不会有钱。

如果他具备了可以还款的条件时,因为自己的怠于行使权利,导致丧失了胜诉权。这样后悔莫及。

通过上述手段,可以确保自己的债权一直处于有效期内,当对方具备还款条件时随时主张。

二、起诉法院获得胜诉后,可以通过法院查找对方财产线索

你认为对方没有钱,却不一定能说明对方确实没有钱,因为,对方如果存在转移、隐藏、虚报财产的行为,你自己不一定知道。

在法院获得胜诉后,可以通过国家机关的权力调查对方的财产线索,排除有转移财产等风险。同时,固定了债权后,如果对方将来获得财产,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比如他获得继承的财产是属于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到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三、如果欠款人真的没有钱,可以协助他创造赚钱的机会

人只要活着,肯劳动,就可以通过努力赚到钱。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钱,你可以和他达成还款和解分期计划。

帮助其找到工作或者再次创业,让他有了新的赚钱能力后,再来还钱。我们要知道的是,毕竟差的是自己的钱,协助对方想办法赚钱,最终要回来钱就是成功,所以适当的帮助和协助创造赚钱的机会,并不是吃亏,而是助人自助,也是助己得助。

总之,当面对欠款人可能没有钱的情形时,债权人不能消极的对待要钱的事,既要想办法让自己的债权得到确定和固定,又要想办法多种途径拿回自己的钱,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自己不想放弃这个债权,适当的做点事,通过自己的努力最大可能的去实现债权才是正确的方式。

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钱还怎么办 起诉至法院又能怎样

【每日讲法观点】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钱还,起诉到法院以后,很可能债权暂时无法得以实现。一般起诉到法院以后,法院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裁判文书,证据充分的话会判决欠款人归还欠款,至于能否能拿到钱,确实要看借款人有没有偿还能力。

欠钱人确实没钱,起诉的利弊

欠款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以后有哪些利弊呢?

(一)起诉的好处

(二)起诉的弊端

欠款人确实没钱还,不起诉的利弊

(一)不起诉的好处

起诉与不起诉相比较而言,不起诉的唯一好处可能就是不用预先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不起诉的弊端

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起诉与不起诉各有利弊,但是不能说起诉到法院又能怎么样。总体来说,在每日讲法看来,起诉比不起诉要好很多,起诉应该是利大于弊的。

而且,欠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可能到执行阶段才能真正了解,很多老赖表面上没钱,实际上一旦通过起诉并进入案件执行程序,当他们各种行为受到限制,财产、账户被查封、冻结,大多数都会把钱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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