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事由与事实不符

该起诉离婚案件中被告胜诉后还能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吗

今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女士关于起诉离婚案件中上诉问题的咨询。她的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作为被告获得了胜诉的判决,但其认为一审判决书中关于双方矛盾根源的表述与事实不符,所以其希望能够发起上诉予以解决。那么,这位女士能够发起上诉吗?其上诉理由能够成立吗?本离婚律师就这两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首先,介绍一下案情。女方与男方结婚多年,不久前,女方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接受治疗。男方对此不仅不闻不问,反而发起诉讼,请求法院做出

离婚判决

。在法庭上,女方不同意离婚。同时,其虽然认为

的直接原因是自己患病,但在庭审调查过程中也承认了双方忙于工作,沟通不畅。对此,男方当然不会承认。最终,法院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了男方的离婚请求。然而,在判决书的事实认定部分,却仅写了“双方忙于工作,沟通不畅,女方表示愿意与男方多沟通交流。”对男方意图跑去患病的女方之事只字未提。对于,这位女士大不满意,认为这份判决书只谈到了自己的错误,非常不公平,希望发起上诉,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对于这位女士的问题,本律师认为其有权利发起上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则法律便赋予其提起上诉的权利。另外,法律还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做出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与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由此可见,判决书不仅包括判决结果,还包括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及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对此认为有错误时,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虽然这女士可以发起上诉,但其上诉请求在二审中被支持的可能性却很小。理由是:1、关于离婚直接原因是男方嫌弃其生病的事实仅有女方自己的陈述及就诊记录作为证据,加之男方不承认,故法院很难予以确认。2、女方在法庭上表示愿意积极与男方沟通,而男方也声称二人工作繁忙,沟通不畅。对于这种一致认可的事实,法院作为查明事实而写入一审判决书是没有问题的。

综上,本婚姻律师认为一审判决没有重大错误,这位女士虽然可以提起上诉,但二审中难获支持。

为什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判决不准离婚

每次跟法官汇报工作的时候(法庭委托我们办理离婚案件),他们第一句就问:“这对夫妻有没法定离婚的事由?”

我在脑袋里一搜索,家暴、出轨、重婚证据我都没有发现,即使发现,也都是一些无效的证据,摇摇头,回:”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证据唉。“

为什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都不判离,那是因为法庭也是照“章”办事,什么是“章”?“章”在哪里呢?“章”在《民法典》第1079条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写的离婚诉讼状与事实不符,女方该如何写答辩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司法实践中,被告突然收到原告的离婚起诉书,看到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理由,一般都会非常生气。因为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理由在被告看来可能全部或至少部分是在说谎。为澄清事实,被告着手起草离婚答辩状可谓时间相当紧迫,仅仅有15日,这对法律可能知之甚少的被告来讲可能是一大难题。下面,作者将教你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离婚答辩状一般包括:答辩人信息、案由信息、答辩内容、此致…法院、签名落款等组成。

一、答辩人信息:写明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职务、单位住所。如有代理人,写明代理人的信息。是法定代理人的,还要写明其与答辩人的关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只须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二、案由信息:具体写法如:“答辩人因原告(或上诉人)提出(案由)诉讼一案,”

三、答辩内容:答辩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3.提出答辩主张。

作者提醒,当事人在答辩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论述答辩理由运用反驳的方法。

2.阐明答辩意见使用立论的方法。

3.在制作中,应注意其针对性、客观性、肯切性。必要时,当事人最好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协助,方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提交书面离婚答辩状,往往给原告树立一个靶子,且白纸黑字,将来想反悔也来不及了。为此,个别离婚案件可能会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不提出答辩状,其主要目的是想在开庭时给原告突然袭击,让原告防不胜防,达到胜诉的目的。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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