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选择离婚诉讼更合适?
1.离婚只是一种单方面的愿望,另一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尽管双方都愿意离婚,但他们无法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从而拖延了协议离婚的进程。
3.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希望离婚。这种情况是,诉讼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唯一途径,因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能力达成离婚协议,而且签订的离婚协议也是无效的。
4.关系破裂后,一方失踪,下落不明,而另一方急于离婚。
5.一方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不能返回中国,而另一方在中国,希望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婚姻关系可以通过法院的无争议离婚程序解除。
6.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和子女待遇达成协议,但他们没有时间回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可以通过法院无争议的离婚程序来解除。
7.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但他们希望通过法院调解来加强离婚协议的执行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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