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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和儿媳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这对夫妇工作稳定。不幸的是,美好的时光没有持续多久。这位媳妇因擅自挪用单位资金被判五年半监禁。结果,两人的关系冷淡,婚姻即将破裂。所以我儿子要和他的儿媳妇离婚。他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律师回答:
如果你想与犯人离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视情况而定,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还是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是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第三是对那些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四是针对囚犯的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如果被告被监禁或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由被告被监禁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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