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无辜一方可以要求有罪一方对家庭暴力进行离婚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以下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和依据:
1、因实施家庭暴力造成的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对无辜者造成的伤害可以分为严重伤害、轻微伤害和轻微伤害。精神损害包括精神衰弱、精神障碍和精神错乱。因此,人民法院在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时,应当根据损害结果和程度,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额为参照系数,确定无辜一方应获得的赔偿份额。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不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的确定方法另行确定。
2.虐待被遗弃家庭成员造成的损害赔偿
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不应低于一般家庭暴力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但是,对于特殊的家庭暴力,如一次性殴打无过错方造成严重伤害,造成无过错方精神障碍,一般虐待的赔偿总额不一定高于这种特殊的家庭暴力。
3.重婚造成的损害金额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额应作为参考系数,赔偿金额的份额或比例应根据上述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原则确定。第二,夫妻共同财产如金钱不足以赔偿无辜一方的损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罪一方共有的财产如房屋不能折价或者赔偿对方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号判决确定赔偿金额。第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物质损害赔偿的数额,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应根据无辜一方遭受的损害程度、犯罪一方的主观过错责任及其经济负担来确定。
4.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造成的损害赔偿
在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时,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额也应作为参考系数,以确定无辜一方在财产总额中的份额。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方法与确定重婚赔偿金额的方法相同。但是,在物质损害赔偿金额确定后,过错方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获得的财产不足以赔偿过错方精神损害的,应当考虑过错方的主观过错程度和与他人同居时的经济承受能力,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另行确定。
没有统一的标准。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对夫妇因一方的家庭暴力而离婚,无辜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了另一方的家庭暴力,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由上诉法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过错方的侵权程度综合确定。
根据中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能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辜一方(受害一方)可能不仅需要医疗费用,还需要时间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和营养费用。如果一个人因受伤而致残,他也可以要求残疾赔偿
如果离婚是由于家庭暴力,受虐待的一方应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争取孩子的监护权。法院在决定监护权时会考虑家庭暴力的情况,一般不会将监护权判给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第十条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应当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a)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除非法律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