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律将“负责赡养、抚养和抚养的被告,如果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列为基于特定考虑必须出庭的被告。我们很容易理解,我们必须出庭的一个条件是“在我们出庭之前,我们无法查明案件的事实”。作为必须出庭的一个条件,原告的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是因为赡养、抚养和扶养这三项义务具有密切的个人性质,原告起诉的目的是要求对方履行其义务。如果这些不履行义务的人出现在法庭上,法庭可以在法庭上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违法性,缓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减少将来执行判决或调解文件的难度。虽然离婚案件中双方都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但原告诉讼的目的不是要求被告履行扶养义务,而是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其中还必须包括解除扶养关系)。因此,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不必出庭参加诉讼。
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未能履行相互扶养义务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被告必须依法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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