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加害人和被害人的主观过错、损害程度、经济状况和实施中的问题。主要有:(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和方法等具体情况;(3)侵权的后果;(四)侵权人的利益;(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可以通过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过错方的请求,责令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权方式、场合、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离婚的,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补偿,就需要补偿;如果没有补偿,就不需要补偿。所谓青春的丧失、机会的丧失等等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国家法律没有具体的标准,法官根据证据决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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