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应持有:户口簿(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一式三份)、两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一底板)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协议离婚必须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他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一)双方协议申请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接受。中国的离婚登记机关是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市辖区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以及农村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持有下列证件: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

(5)结婚证。此外,还应提供离婚证明和备案所需的一张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如实回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问题。员工应确定:

(一)离婚申请人是否为合法夫妻;

(二)离婚双方的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真的是自愿的;

④对儿童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

(5)财产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等。登记机关发现离婚一方违反婚姻法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不予登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调解和和解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长期拖延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申请离婚的当事人也客观地冷静考虑了这一点。在审查期间,如果双方就和解达成一致意见,应允许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3)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登记并出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符合婚姻法和《离婚证》的离婚申请,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书后,应当解除夫妻关系。

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和子女、财产问题的处理表示后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如果原婚姻登记机关不注销离婚登记,人民法院不应受理诉讼,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离婚登记。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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