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的婚内财产有、第一: 《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 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被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条《婚姻法》解释根据第二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在个人财产投资中获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补偿费
第三: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双方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姻法》解释三) (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衍生、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 以上五种情况基本上概括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但现实生活丰富多样,不能全部概括为上述五种情况,具体情况需要仔细分析分类。
知识关联:
婚内个人财产包括什么?
《婚姻法》第18条明确了夫妻一方的全部财产范围,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残疾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面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的规定,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等也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