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自己带孩子的,在人民法院判决时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利,但不会分得非常多的财产,可以按一定比例接受,相关内容呢?背飞鸟婚姻网陕西律师通过您的问题带来了以下法律知识: 我希望能帮到你。
离婚带子女一方是否可多分得财产
只是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的《婚姻法》第17条至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通过列举式和概括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 . 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为分割均等,必要时可以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这类法律的效力体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受法律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实际上开始履行。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相应地也体现在两个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肯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关于履行的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这一点与诉讼离婚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的财产处理内容也是当事人协议的结果,但该协议是在法官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因此调解书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 而与财产协议不同,法律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协议内容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 因未经司法审查,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像其他合同一样,先接受正当性审查。 其合法性得到确认的,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可以申请执行。
以上是相关回答。 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 子女监护权分配后,另一方应不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女方独自带孩子,男方应给予女方额外的经济补助。 如果存在法律问题,请咨询背飞鸟婚姻网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