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离婚财产的举证怎么办?背飞鸟婚姻来听听网络小编的详细说明吧。 离婚财产的举证怎么办
离婚诉讼原告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时,应当提供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 即原告负有举证的责任。 该规定基于《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证明夫妻关系实际消灭的证据。 如夫妻分居或分房居住满2年,一方外出多年杳无音信、失踪、宣告死亡,一方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金额、范围的证据。 如查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出具清单。 清单上应当注明保管地点和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对家庭的贡献和牺牲等。
4、子女抚养费金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
无法列举证据或证据不足等的,应当承担不利判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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