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照顾无过错方。 因婚外恋离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的; 法院要求无过错方赔偿损失。 赔偿由夫妻后财产支付,由财产不足给予,由其个人财产补充。 夫妻一方的婚外恋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关于,下面的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会详细回答。
一、夫妻一方出轨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一方出轨财产分割原则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因婚外恋离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的; 法院要求无过错方赔偿损失。 赔偿由夫妻后财产支付,由财产不足给予,由其个人财产补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主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屡教不改;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百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根据需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协议或者超过最初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条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什么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 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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