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产分割,如何分割房产

商品房房产怎么样? 接下来就和背飞鸟婚姻小编一起看看吧。

商品房的分割房产分割是怎么样呢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已支付全部住房贷款并获得房屋房地产证书的,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为分割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房产证取得时间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离婚时,另一方为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夫妻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购房且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不同省市在司法实践中对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有不同的规定。 笔者参考上海市高院的解释,将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归属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购买住房并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住房为个人财产,同样贷款为个人债务。 结婚后,即使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性质也不会改变。 因此,离婚分割财产的,其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债务为个人债务,已偿还贷款中配偶一方已偿还的部分应予返还。

另外,共同偿还的部分,无论一方以个人工资偿还还是以双方工资偿还,都必须认定为夫妻共同偿还。 如果购房人确实能证明还款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则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另一方为分割

)2)产权证以一方名义登记,但有证据证明配偶一方婚前购房时,其也是共同出资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清偿债务

)3)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是共同出资的。 此外,有证据证明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在双方同意共同所有的基础上出资的,尽管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应当是共同财产的 .但共同拥有分割所有不动产的,当事人出资比例极大,婚后没有共同生活

4、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 (1)不动产证明上无论是一方姓名,还是双方姓名,都是共同财产。 )2)房屋价值(时按市价计算,不按原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涉及贷款的,首先去除贷款部分。 例如,罗先生与谢老师2000年结婚,2002年两人花70万美元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商品房。 首付30万元,贷款40万元,房产证上只写了谢医生一个人的名字。 到了2005年,两人的关系逐渐恶化,准备协议离婚。 此时,这所房子的价值上升到了120万,但还剩下30万贷款。 怎样才能换房子?此时夫妻分得部分为120万元现值扣除30万元贷款后的90万元,人均可分得45万元。 谢老师要房子的,应补偿罗先生45万元,由谢老师单独偿还剩余本金和利息。

5、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

实践中,房产证除夫妻双方姓名外,还可能有父母姓名、子女姓名等。 对此,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并没有积极增加第三方,而是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中止案件审理,告知当事人另有侵犯财产权的申诉,然后根据侵犯财产权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 (. )2)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审理房屋部分财产(,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1)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双方婚后父母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方的除外。 实践中,夫妻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证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社会常识可认定为对子女的明确赠与,该出资的一部分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生育证明登记在出资人子女配偶名下的,只要当事人不能证明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者声明,证明出资人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应当认定双方赠与是妥当的。 这部分出资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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