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感情破裂离婚的,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时,必须就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 民法典中可以取消民政离婚财产吗?背飞鸟婚姻网络编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民政离婚财产分割能否撤销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基于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等订立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采用欺诈手段,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示不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的病危状态、判断能力不足等情形,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表现不公平的,被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造成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并向民事局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发现财产是基于严重误解、诈骗等行为实施的,当事人需要法律帮助时,读者可通过背飞鸟婚姻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