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那么划分离婚财产的原则呢? 了解适当原则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和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冷静行事,合理解决纠纷。 今天,背飞鸟婚姻网小编整理如下。 希望能帮上忙。

分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反映在《民法典》各项法律规范中,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中,是夫妻平等享有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适当地给予妇女更多的好处,也可以将财产种类即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例如住房分配给妇女。 毕竟,由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影响下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离婚后的一般女性在找工作和谋生能力方面也弱于男性,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 此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得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

三、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应当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的,对需要该生产资料并应当尽可能分给能够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的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的,物不可分割物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作用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配人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根据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他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的本质要求,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第一百八十九条【离婚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算;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原则。 一般来说,原则的具体应用难以把握,而且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复杂,当事人容易混淆,建议咨询专家。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我们还通过背飞鸟婚姻网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 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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