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许多夫妇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 夫妻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是众所周知的。 当然,夫妻共有财产才进行分割,但民法典规定什么样的保险不参加财产分割呢?
一、民法典中有哪些保险不参与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财产,除特定财产和约定财产外,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例如,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家庭信托等)。 因此,夫妻离婚时,保险财产有几种情况。
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
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3、自己是投保人,配偶是受益人。
4、配偶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第一、第二种情况,财产分配时分割3,第四种情况,可以根据保单现金价值,进行夫妻财产分割。 另外,也可以转换投保人,保留一方保单的权益,另一方支付对应的现金价值或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百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财产;
(四)单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首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第三人赠与财产,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其他应当归属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
因此,一方发现另一方拥有上述财产赠与他人的,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征得双方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将财产赠与他人,后经另一方追认的,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无效。
最后,夫妻一方寻找第三人,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双方又同居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可见夫妻离婚的保险财产有几种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夫妻财产不是分割。 因为婚前财产等,是属于夫妇一方的财产,所以希望你能理解。 以上是主编整理的内容。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咨询背飞鸟婚姻网络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