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婚后以女方命名,该房产已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感情发生变化需要离婚时,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关于男性婚前全额购买,婚后以女性的名字命名,如何区分离婚,背飞鸟婚姻网小编会详细回答。
一、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
1、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房产如何加名
1、已结婚购买的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增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增加。 如果婚姻期间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2、因此,在婚姻期间,如遇此情况需要办理房产证补办手续,持结婚证、房屋2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换证”窗口办理即可。
3、结婚后,给房产证起名不增收契税。 因此,婚后追加名分的费用可以排除契税。
4、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贷款期间,增名减姓,实际为合同当事人,实际为变更合同的主体,须征得原各方同意。 因此,通常在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明制作前或支付贷款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进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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