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人:王,男,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以下签约人父亲)。签约人:王,男,32岁,族,籍贯、居住地同上,王之子。
签约人:王,女,24岁,族,干部,家住市区小区号。
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合同工王系邻居)。
签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两人都结婚了。 现在三人都表示,想分家分析财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自安家。 经协商签订以下分产合同,邻居赵作为证人。
一、王与长子王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所有,长女王与丈夫合住另一套房子。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 彩电、音响、海尔冰箱是长子王,录像摄像头、摄像机各一台,长女王。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分到万元,长子王分到万元。 长子王负担父亲王的日常生活费。
五、王遇重病或其他事故,费用由长子王和长女王承担。
六、以上各项,合同各方完全同意,由证人作证。
缔约方(签名)
证人(签名)
年月日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