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转移案例分析
离婚是当今社会常见的现象,但在许多离婚诉讼中,存在一方涉嫌转移另一方家庭财产、制造债务的问题。 一位法官表示,在婚姻濒临破裂的时候,许多夫妇不惜粉身碎骨,用股市、国债或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有人在生意上做假账,证明自己经营失败,不仅没有赚钱,还背上了债务。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普遍存在“取证难”的现象。 一位律师表示,夫妻一方管理着家庭财产,转移现金或财产,另一方就很难知道,即使知道也很难举证。 即使一方私下出售了房产和汽车,法院也判定一方必须赔偿对方的金钱,但前者早就汇到了他人的名下,判决并不是一纸空文! 在乌鲁木齐市司法实践中发现,这种案例和现象很普遍。
财产转移手法之一:个人出售
2004年秋,常女士向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决定与“长期不回家”的丈夫离婚。 法庭上,丈夫痛改前非,表示要爱护妻女。 女方心软了,答应和丈夫和好,撤回了离婚起诉。 但仅仅几个月后,常先生的丈夫又失踪了。 2005年1月,常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与丈夫准备分割财产,据了解,丈夫在上次撤回起诉后,变卖了家中多处房产和汽车。 因为举证困难,常先生只是放弃了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
分析:谎称配偶委托卖房
据有关部门介绍,房地产、汽车走私是乌市最常见的夫妻财产转移形式之一。 据乌市公证处介绍,这几年,他们多次遇到以假配偶名义进行委托销售的案件。 有的是伪造配偶身份证、委托书,有的是男方拉拢女方谎称妻子办理“寄售公证”。
财产转移手法之二:伪造债务
王-华(化名)和卫-刚(化名)婚后积累了巨额资产,卫-刚说,仅房地产市值就接近1000万元。 卫2006年刚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王-华说有五六百万元的债务,而且这些债务都是一年中的几个月出来的。
卫-王-华刚刚指控他伪造债务,恶意转移财产。 卫-在刚才的例子中,王-华让她的妹妹和姑姑伪造借条,给妹妹120万元本金和79.2万元利息,给姑姑100万元本金和利息88万元债务,将市值近1000万元的别墅以380万元低价出售。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华所说的债务大部分是个人债务,不能用夫妻财产支付。
分析:离婚债务多为伪造
伪造债务是近年来“熟练”转移夫妻财产的方法之一。 而且,这些所谓的借款往往在法院的判决中得到确认,因此,一方提出离婚诉讼,但另一方的亲友或其他人将离婚夫妇一起告上法院,说是借了他的债,要求通过不动产等方式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