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房贷的形式买房,婚前一方购买房贷婚后夫妻一起还钱的情况经常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后房地产该怎么办? 请与背飞鸟婚姻网小编一起了解如下。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归谁所有,增值如何分割
婚前购房贷款离婚的,由购房方所有,增值部分双方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该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配偶方参与偿还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离婚时未还的贷款是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的偿还部分,将一半返还给配偶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第一百八十九条【离婚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算;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财产;
(四)单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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