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准则是什么意思,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当今是法治社会,法律既是指南针,也是标尺。 它为我们设定了行动规范,明确了行动方向。 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现在,你对离婚房地产分割规范有什么疑问吗?背飞鸟婚姻网络编辑一起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离婚房产分割准则是什么

因为离婚不动产原则实际上与财产原则相同,不动产本身也属于财产。分割原则有以下几点。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中,是夫妻平等享有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适当地给予妇女更多的好处,也可以将财产种类即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例如住房分配给妇女。 此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是列人夫妇共同财产,请参阅分割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应当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的,对需要该生产资料并应当尽可能分给能够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的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的,物可分物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前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根据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无过错方照顾原则。 一方有过错的,离婚财产分割无过错方照顾,无过错方分得财产。 这一原则因地区实际操作而异,没有明确的定论。 主要看法官是否认可这个分割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第一百八十九条【离婚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算;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信大家已经阅读了以上背飞鸟婚姻网编辑整理的关于什么是离婚房地产分割指南的内容,对这个问题也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希望我的回答能有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在背飞鸟婚姻网上联系我们。 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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