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是如何的

离婚房产特殊情况: 1、小产权房,法院一般不对小产权房所有权给予,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cn/房地产特殊情况如何,以下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是如何的

1、离婚分割房产特殊情况:

)小产权房的(.cn )、法院对小产权房的所有权(.cn )、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一方当事人使用,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2)经济适用房的(.cn ),夫妻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时间不足5年的,法院应等到夫妻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当事人方可对房屋补发(.cn )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对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婚前房子怎么分,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贷款偿还,婚前办理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 此种情况下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为分割但参与共同还款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已还款部分。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贷款偿还,婚后双方共同偿还,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下的购房贷款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是通过住房贷款购买的,因此婚后取得的产权证为婚前购房确认,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婚前用共有财产购房,贷款贷款,婚后共同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一般来说,我们认定不动产归谁时的依据是不动产证明书的名字。 因此,此时很容易被认定为登记者的财产。

4、婚前由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双方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夫妻婚前购买的房产,有时婚前付首付婚后偿还,当然也有婚前一次性支付。 因此,根据情况,离婚时该房产的分割不同,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希望以上内容能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单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者在背飞鸟婚姻网上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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