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房屋财产,两人协商的,愿意履行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如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当事人自身合法所得,其属于该当事人所有的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在分手时如何成为分割,详见背飞鸟婚姻网小编,
一、 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在分手时如何分割
1、同居是指男女不受法律保护,在一起生活居住。 也就是说,两个人完全高兴,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 而且,周边的人都知道,去民政局没领结婚证。 不是法律上认可的夫妻关系。 法律上不允许同居本身。 两个人一起生活、居住形成的这种同居关系,可能是无效的婚姻。 可能是被要求取消的婚姻。 另外,可能属于非法同居或事实婚姻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残疾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财产。
(四)单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二、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判决。
2、法院受理后,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判决。
3、同居一方如能证明财产是同居前取得的,即属于一方财产,另一方可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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