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受理范围,部队房产离婚分割

新婚姻法规定军人离婚财产如何解决分割军人离婚案件的财产归属问题? 军人离婚的新婚姻法财产分割规定如何? 人民法院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既要把握婚姻法原则,又要严守立法保护军婚的本意。 现将军人离婚的新婚姻法财产分割规定详细介绍如下。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不受理的特殊情况,包括女方在孕期、产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判决不允许离婚和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适当解决子女和财产问题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书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 上述规定也适用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

军人离婚财产中,哪些属于军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应当有平等的共同共有处理权。 因此,人民法院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判断军人离婚案件中某财产是否属于军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标准是该财产是否具有严格专用于军人特定身份的性质。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必须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一次性发给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问题,考虑军人服务年限和双方结婚年限,公平合理处理。 支付给军人的上述费用,按年平均按婚姻存续期限分成若干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馀部分为军人个人财产。 具体划分方法是:从人均寿命七十岁减去军人入伍的实际年龄,计算出军人入伍到七十岁的时间,将国家支付的一次性费用除以之前计算的时间,平均分成几个部分,分别对应的份额是军人入伍后每年得到的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严格说来,军人作为原告向法院请求离婚,与普通人在立案程序上、法院审理程序上以及判决所适用的法律没有区别。

军人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是军人,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被告也是军人,可以选择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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