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面临离婚,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依据分割我国《民法典》《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效力生效未登记,不发生效力。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规定,这所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双方孩子,而不是夫妻。 夫妻将房屋免费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登记后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 子女尚未成年的,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 因此,夫妻离婚必须包括分割
很多人认为,孩子只能直接由父母一方抚养,孩子的份额等于白白地给了另一方。 因此,在儿童财产权的份额上,可能会产生争议。 比如,孩子的名字在票上,其实孩子没有出资,也不能出资,他认为实际的房子应该是夫妻二人的。 如上所述,产权人以产权证登记为准,如果子女是产权人,作为权利人登记在房产证上,即使子女不出资,子女的产权份额也应该有保障,夫妻离婚也无权侵犯子女的产权权益。 也就是说,孩子的监护人也是直接养育孩子的抚养者,在家里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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