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发现一方持有一家公司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但是,此时股票的性质不同,实际的分割也不同。 到底离婚股怎么打分割的? 以下,就和背飞鸟婚姻网小编一起做以下理解吧。 离婚时的所有权如何在分割
(一)直接转让。
其分得股份的夫妻一方不是本公司股东的,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 根据《公司法》,需要以下条件。
1、召开股东大会,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不同意购买该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3、作为受让方的夫妻一方应当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
该方法的优点是不需要审计公司总资产,也不需要评估夫妻共有股票价值,操作方便,但在不足方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受上述三个条件的制约,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
(二)价格补偿。
即持股夫妻一方将分割折价给另一方股份后,以货币支付给另一方,所有股份归原持有人一方所有。 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要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必须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对持股夫妻一方持有的股票进行评估后方可。
(三)拍卖(
如果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夫妻双方不希望继续持有该股份,拍卖后按分割此类拍卖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原股东以拍卖人身份参加拍卖如果股东没有参与或者参与的股东不能收购,各股东对拍卖或者交易价格没有优先权。 关于拍卖的货款夫妻平均分割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