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师高*宁
父母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对房产作不同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或为子女购房的部分,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与子女结婚后的配偶无关。 在此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为子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
但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明示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或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的,该房屋或出资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或为子女购房的部分,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属于赠与一方的,该房屋或出资属于赠与一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个难点需要重点把握,就是父母“指明”的时间问题。 此“明言”应当在购房或者出资或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制作并提交相应证据。 最能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拿走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子女发生离婚纠纷、准备离婚时父母“明示”,实际上侵犯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 这种事后的“明示”或事后的赠与合同也很可能不被法院接受。
三、子女结婚前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支付购房首付或出资一部分,剩余部分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银行贷款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分开处理。 子女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由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父母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如何处理的规定,强调父母意愿,体现了父母“意思自治”的原则,同时充分保护了子女配偶的合法权益。 因此,父母在为子女购房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及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只有这样,孩子发生离婚纠纷时,才能未雨绸缪,顺利解决矛盾。 (西安律师高(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