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离婚前防止配偶财产转移? 梁先生想和丈夫协商离婚,但丈夫不同意。 梁先生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丈夫说如果要起诉离婚,他不想带一分钱回家。 如何防止丈夫在离婚前转移财产? 这个问题也是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妇关心的问题。 如果梁某的丈夫一时返回并采取“财产转移”行动,梁某可以立即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手段阻止这一尝试的实现。 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扣押、扣押、冻结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九十三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
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在尚()起诉前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况,如起诉时发现对方已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申请人应当起诉,如不起诉,法院解除财产保全的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正式起诉后,对方出现财产毁损、隐匿、转移、变卖等迹象的; 法院采取财产保护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护财产义务的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变卖财产。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债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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