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果配偶一方声称以他们的名义分割公司的股份,法院一般认为配偶双方都是公司的股东,并不强调夫妻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因此,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也以《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来判断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同时,由于夫妻双方都具有股东身份,夫妻之间的股权分割协议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间的冲突将不会被强调。
法院处理夫妻双方持股的通常方法是调解。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院将出具调解书,确定夫妻双方名下股权的处理结果,双方凭调解书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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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配偶一方声称以他们的名义分割公司的股份,法院一般认为配偶双方都是公司的股东,并不强调夫妻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因此,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也以《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来判断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同时,由于夫妻双方都具有股东身份,夫妻之间的股权分割协议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间的冲突将不会被强调。
法院处理夫妻双方持股的通常方法是调解。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院将出具调解书,确定夫妻双方名下股权的处理结果,双方凭调解书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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