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庭的财产纠纷怎么办

一、离婚家庭的财产纠纷该怎么办?

总的来说,既然离婚已经发生,双方应该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所有问题。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仍然是双方在离婚后必须面对的问题。在婚姻期间,每对夫妇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后,如果没有分割,或者分割后有遗憾,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再次分割,就会产生财产纠纷。

二、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a)离婚登记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通过登记离婚进行的财产分割只反映了双方的意愿。婚姻登记机关只对该部门进行正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批准。如果当事人反对,甚至事后反悔,他们仍有上诉权。此外,当事人当然可以就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况包括:

1.离婚协议忽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的;

3.离婚登记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表示遗憾,要求变更或解除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转移、出售或毁坏财产或伪造债务占有财产,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重新处理债务。

(二)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离婚后,在法院生效后,双方无权对所涉财产提出上诉。当事人不得再提起诉讼分割已生效法律文书中已处理的财产,但只能申请再审。对于在离婚诉讼中被忽视的财产,以及该财产错过审判或判决,可以提起诉讼。因此,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况包括:

(1)离婚诉讼期间未分享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转移、出售或毁坏财产或伪造债务占有财产,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重新处理债务。

三。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财产”的理解

1.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

“财产”不仅指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也指离婚协议中已处理的财产。随后的纠纷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由丈夫和妻子共同拥有。这里的属性包括正属性和负属性。积极财产包括物质权利和债权,消极财产主要是债务。

四.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因隐匿、转移、出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期间,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占有对方财产的,另一方在查明上述行为后,有权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2.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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