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法律意见]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一个人婚前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的房屋分割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房屋归婚前购房人所有。婚后,贷款的偿还及相应的增加部分由双方作为共同财产分享。
[法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用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向银行借款,婚后用其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房地产以首付款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双方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的贷款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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