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多少
法院收取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个案件的受理费从50元到300元不等。财产分割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得单独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如果离婚财产不能通过私下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来分割。
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按下列比例累计支付:
1 .不超过1万元,每件支付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2.5%缴纳;
3 .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按2%缴纳;
4 . 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1.5%缴纳;
5 .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支付0.9%;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支付0.8%;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7%缴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按0.6%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二、离婚财产分割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费用是人民法院向离婚诉讼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先行支付,由败诉方承担。
每个离婚案件的赔偿从50元到300元不等。财产分割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得单独支付;金额超过20万元的,按%支付。法院将根据房地产的位置、结构、面积、竣工日期等因素综合判断房地产的价值,需要划分哪些因素来决定是否收取费用以及收取的金额。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通过起诉来进行。在法院的分割原则中,除特殊情况外,财产的分割按照男女平等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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