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离婚财产不分割会被判离开吗?
离婚诉讼是民事案件。一般原则是当事人不主张,法院也不会主动审理。然而,离婚案件是特殊的民事案件。即使一方在起诉书中没有列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只要另一方要求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必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双方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证明夫妻共有财产的存在,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如果财产比较难找,法院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如果以后任何时候发现,法院可以随时起诉。
因此,即使一方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没有要求分割财产,另一方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当事方可能没有提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要求,这算不了什么。离婚后随时起诉就足够了。没有法律限制。
2.无辜一方要求离婚财产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如果无辜的一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它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对于以无辜一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并且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单独诉讼。在无辜一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第一审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因感情不和和分居而准予离婚的期限。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婚姻法》第47条规定,如果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另一方的财产,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分割或不分割。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而言之,当一对夫妇提起离婚诉讼时,他们通常主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然而,这也不是绝对的情况。一些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只是为了让法院决定离婚。只要满足法院确定的条件,就可以离婚。这不一定与财产分割有关。当然,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有冲突,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