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百万增值款归谁保管,婚前财产的增值

案例:

家住佛山市x区XX镇的黄x于1999年以30.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黄x向银行借贷款20万元,还款期限为同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0日,10年内还清。

2006年,黄x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卓x。 2007年10月,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不到两个月就“闪婚”,步入婚姻殿堂。 2008年,两个人生中有一个女人。

细节能打败爱情。 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在琐碎的生活中产生了隔阂。 两人从恋爱到结婚不到两个月,由于交往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新婚的热情迅速冷却到现实中,为了一点小事吵了起来。 2009年2月,两人开始分居。

因为双方的婚姻登记地都是广东省XX县民政局。 2009年11月25日,黄x据此向XX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认为两人的感情还没有破裂,具备和解的条件,于2010年4月12日作出了不离婚的判决。

2010年11月,黄x再次向广宁法院提出离婚指控。 医院以自己无管辖权为由将案件移送佛山市x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官很快就明确了双方婚姻状态、收入状况等争论的焦点。 经法院审理查明,两人共同偿还的款项为2万余元。 住房最终补贴为开发商支付的房价30.3万元和银行支付的利息共计6.1万余元。 但是在审判中,双方因为房地产增值问题吵架了。 原来,黄x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市场价值竟然高歌猛进,从最初的30.3万元上涨到200多万元。

法官经过几次沟通,双方同意2007年12月登记结婚至2012年庭审房屋增值125万元。 对于应该如何分配增值的部分,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黄x对卓x的分割房地产增值部分“五五五分”的要求非常愤慨。 “结婚后,她一直在闲逛,要不是我在外面辛苦,家里连米汤都喝不上。 ”更让黄x不能理解的是,婚前一人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房地产投资暴涨,对方却要来分一杯羹。 但是卓x反驳说,结婚以来,黄x没有履行照顾家庭的义务,指责对方,“也没有在孩子的户籍上”。

最终,法院根据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利的原则,判决原告黄x补偿被告卓x婚后参加的还款金额和还款金额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酌定为5万元。

法官的说法:

增值财产分割需要兼顾公平

针对黄x诉卓x离婚案,主审法官周*民分析,案件争议主要体现在:一是婚前购房,房产归谁? 第二,如何补偿另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偿还其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据介绍,“对于房产归属问题,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应综合考虑双方对该房产的出资额、参与还款的贡献、婚姻长短以及原产权登记公示公信力等因素,判断房产归黄x所有,并给予卓x补偿。 ”法官认为,此案的真正难点在于如何补偿。 事实上,不少法院采取的计算方式是,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房价利息)房产现值50%,原购房人补偿对方,剩余贷款由原购房人继续偿还。

“目前,由于各银行可以在网上提供房贷计算标准,这种计算方式简单,可操作性强。 ”但周*民认为,这个公式并不完全体现法律的公平原则。 “这个公式可以用于购买和结婚的时间差不长的事件,但不适合黄x这样相差8年的事件。 房地产的现值不能全面反映婚姻期间房地产增值的具体情况,容易导致不公平。 ”

因此,在该案中,周*民采用还款加增值的标准,计算应支付另一方的金额,并将计算方式改为{夫妻共同还款(夫妻共同还款) ) (房价利息) }房地产增值金) 50%。 也就是说,增值部分要考虑共同偿还贷款占住房总价值的比重来计算。 最终,法院核对该案应偿款项44641元,法官酌情考虑妥善照顾妇女和儿童利益的原则,将款项定为5万元。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和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夫妻个人财产的利息和自然增值仍然是个人财产。 因此,只有夫妻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是将该财产用于生产经营获得的收益或者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才能对其进行分割,该个人财产的利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房地产的婚前和婚后区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等其他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财产取得相反书面约定的,从该约定。 最高法院还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此外,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继续而转化为个人财产。

2、应遵循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现实价值分配原则。

对财产的分割,以不损害原有价值的方式,以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对分得的财产按数量进行分割,如粮食、现金。 不可分离财产或分割后损害其价值的,如一台电视机、一台冰箱,综合财产现值为:价值分割。 对价值有异议的,双方可以竞买,任何一方不想要的都可以出售,分割现金。

3、购买较大财产时,保留发票凭证。

由于现代社会尊重个性自由,离婚对所有进入婚姻殿堂的人来说都是可能的。 离婚时,一方不能证明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 因此,购买较大财产时,要保留单据凭证,最好通过银行提取资金,留存单据。 发生纠纷,如果有依据,也可以进行婚前个人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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