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世继承的房产,现在要出售,房屋中介说百分之二十的遗产税,是这样吗100 万房子 20 万的税
“继承的房屋再出售需要缴纳总房价20%的个税
”这一说法算是一个远古超级大谣言了,我本人已经不止十次、数十次地,被亲戚、朋友、同学、客户问到过这个问题。而且每当政府出台一些楼市、个税方面的政策的时候,这个谣言就会跟风出来作乱。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6月13日发布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的文件,明确“
房产赠与他人的,受赠人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赠与给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的不需要缴纳。继承房屋的也不需要缴纳个税。
”。这时就出来了一堆文章,写到“
受赠房子、继承房子的时候虽然免缴个税,但当你想卖掉的时候,就要缴卖房款总额20%的个税,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
甚至有一次路过某房产中介,看到玻璃窗上贴着的一套二手房挂牌信息上赫然写着,“继承房产,20%个税由买家承担!”。
继承的房子或受赠的房子
再出售到底如何缴税,到底是否存在“
总房价20%的个税
”?法律依据是什么?这种专业的问题,真的不能人云亦云,必须听律师专业的解答。
1.到底是否存在“总房价20%的个税”?
结论:确实存在“20%的个税”,但
以总的房价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以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我房子买来100万,卖掉200万,挣了100万,挣多少缴多少所得税,如果卖掉还是100万,没挣钱自然也不存在所得,也无须缴纳所得税了。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
转让房价款总额的20%的个税
”这样一个谣言,我相信很多人以为继承或者受赠的房产,其取得是无偿的,因此财产原值是0。所以在缴纳所得税时,就不存在转让收入与房产原值的差额,直接以转让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样的说法多了,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谣言。
实际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因此,可以看出,在转让受赠、继承的房产时,房产原值是以
购房原价
来计算的,而
不是0
。所以即便是缴纳20%的个税,也是以“
转让收入减去购房原价后的差额
”来计算20%的个税。
2.出售继承或受赠与的房屋是可以免征个税的
出售继承或受父母赠与的房屋,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免征个税。
这个条件嘛,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甚至很懂:
满五唯一
满五唯一,
指的是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3.满五唯一中自用5年以上,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我们知道,在二手房买卖中,满五唯一中的满5年,基本都是要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依此判断是否已经满5年。
那么如果是继承或受父母赠与的房屋,一旦办理了产权变更,房产证登记时间就会变成继承或受赠与时候的日期。如果想要符合满五的条件,是不是还要再等5年呢?
实际上,对于
受赠、继承、离婚析产等非购买形式
取得的住房
对外销售
的,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析产
前的购房时间
确定,而
按房产证登记时间确定。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满五的起算点和父母还在世时或者父母未赠与房屋时将房屋出售的起算点是一致的。
4.如果无法满五唯一,个税税率20%实在是太高了,怎么办?
有的朋友看到这,会觉得“大多数人到了继承的年纪,基本都有房子,很难达到唯一。父母都是在十多年、甚至数十年前买的房子,房价很低,就算能减去购房原价,也减不了多少,实际上和房产转让总价的20%也差不离,税收负担太重了!”怎么办呢?
之前提到了
个税核定征收
的办法,经作者与税务局工作的同学咨询,上海已经严格实施
继承或受赠房屋出售据实征收
的规定,不允许核定征收了。评论区也有来自其他城市的税务局的朋友也留言2019年之后继承或受赠房屋不再施行核定征收。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一定的税收规划,比如可以考虑将继承的房屋赠与给名下无房的成年子女、孙子女或兄弟姐妹(
建议事先签好协议
),需要缴纳3%-5%(根据城市不同,税率会不同)的契税和赠与双方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再由受赠与的成年子女、孙子女或兄弟姐妹以满五唯一出售,就可以省掉不少的个税了。在进行税收规划前非常建议先向专业律师和税务师进行咨询,并签好相关协议,以免任何争议产生。
尾声:
家庭住房涉及到民生根本,我国对于个人住房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对于继承和受亲属赠与取得的房产,无论是在取得时的征税还是再出售时的征收,规定都是较为人性化,偏向百姓考虑的。
在面对诸如此类的谣言和小道消息时,徐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莫人云亦云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交税吗
房产继承几乎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那么子女在继承房产时需要交税吗?需要交哪些税?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提问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需要交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
印花税
即可。
问题解析
增值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
受遗赠人
。对当事双方
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契税: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
法定继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契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
土地增值税:
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
印花税:
房屋继承应按产权转移缴纳印花税,税率为
万分之五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减按50%
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案例分析
小王的爸爸名下有一套普通住宅,过世后,小王法定继承了该套住宅,已知该套住宅为100平方米,征收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90万元,那么小王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呢?
解析:
小王是法定继承人,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不征契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小王需缴纳印花税。
税款计算:
印花税(产权转移)=900000×0.05%×50%=225元
四、温馨提示
继承人转让受继承房屋时,以其转让继承房屋的收入减除原被继承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继承和转让过程中继承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继承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房产继承要交税你知道吗房产继承税详解
【房产小知识】房产继承要交税你知道吗?房产继承税详解
房产知识来源:象盒找房编辑:象盒小编
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是文化,继承的是遗产。
遗产包括很多种,包括存款、古董、其他财产等等,但是房产绝对是占大头的。对于房产继承,我们需要办理一系列的继承手续,也会涉及到一定的继承税的缴纳。
那么房产继承要缴纳税费吗?
?要交什么方面税费?分别要缴纳多少?
一般来说房产继承过程中要交的税有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契税缴纳的不同情况详解
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
1.《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
2.非法定继承人: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房屋价值1.5%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继承房产转让税费详解
个人将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
1.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交全额5.55%的营业税。计征营业税的时间分两种情况:
a)对于继承、遗嘱、离婚、赡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时间从赠与人取得房产时间起计算;
b)对于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从受赠行为后新产证(交完契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正常交易的卖房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关于房产继承税的介绍就到这里,关注象盒找房,我们将继续为您带来房产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