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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解答:2021年父母的财产子女怎么继承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之前使用的一些法律法规做了调整,其中就包括继承有关的内容。面对众多的遗产继承问题,为了能帮助大家了解最新的继承有关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2021年父母的财产子女怎么继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

第一种、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第二种、人身权、知识产权。

如: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当事人去世之后都不能继承。

第三种、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第四种、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二、姓名权随着自然人死亡而消灭,不发生继承问题

人格权

人格权编,是此次编撰《民法典》的重头内容之一。在以往的我国立法体系中,并没有将人格权内容单独列编章进行立法,仅仅是对于具体人格权有规定,但没有以一个整体带有体系的制度面目出现,相关规定散布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

而且,此次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列编,不是对于原有的立法内容的简单汇集整理,而是按照一个完整地制度体系来进行立法内容的铺陈。所以,假如从实务学习的角度出发,我个人认为,不必太关注新旧立法之间的差异,而应当更注重民法典人格权编的整体逻辑。

《民法典》人格权篇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一般规定”,第二部分是具体人格权的具体规定。

人格权和人身权之间的关系: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所以,本编不包括“身份权”。

三、享有法定继承权一定能继承到遗产吗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四、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1、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2、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了继承权,自不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担清偿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因此而不履行法定义务。比如,负有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即使放弃了继承权,对被继承人生前因生活、就医所形成的债务,仍应在自己的义务范围内负担必要的偿还责任。又如,继承人不得以放弃对已故配偶的遗产的继承权为由,规避对双方子女的抚养义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

五、法定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每一分遗产都是长辈给到的馈赠,让我们一起保住你应得的财产。如遇遗产继承问题,还需要找专业的律师处理!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17年专注法律诉讼。连续多年被司法局授予为“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更是“信用中国?律师行业十大诚信律师事务所”、“北京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电视台BTV-3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指定合作律所、“2018年大数据类公司专业法律顾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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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咨询:律师多份遗嘱如何认定法律效力

在一些影视作品中,我们会看到出现多份遗嘱的剧情,那么,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随着现实生活中,大家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人懂得用法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天就让北京遗产继承律师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多份遗嘱并存的效力认定。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个遗嘱人立有数份在内容上不同的遗嘱的现象,这时应区别情况确定各个遗嘱的效力:

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法律效力。

公证员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其所办理的遗嘱公证,具有真实、可靠、方式严格、证明力强的特点,可以有效杜绝继承人、代书人、见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遗嘱内容进行伪造和篡改,具有无可争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的证据性;同时,从遗嘱人的角度讲,代书等其他形式的遗嘱与公证遗嘱相比,要件松散,易于被人伪造和篡改,如果允许其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会使遗嘱人产生不安全感,担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伪造遗嘱来否定公证遗嘱的效力。

1、立了两份遗嘱,且内容冲突,该怎么办?

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的效力吗?

3、遗嘱人自书遗嘱能推翻公证遗嘱吗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法律常识: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的,要先审核各份遗嘱的效力问题,然后再核实各份遗嘱的内容是否有冲突。一般的遗嘱纠纷都是对内容的争议,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的,原则上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主,但是有公证遗嘱的应以公证遗嘱为主,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法律效力。关于遗嘱继承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先后被司法局授予“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海淀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唯一合作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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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大继承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胜诉率更高

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又分为很多种,一种是简单案件,比如借贷关系,委托的律师只要熟悉诉讼流程和证据法则,一般情况办理起来都没有问题。但对于复杂案件,如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就尽量的找专门做这类诉讼的律师团队去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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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恒略继承相关纠纷团队成员包含两名执业超过20年的资深律师,5名从业超过十年,14名从业超过5年。已经积累了上万起继承案件的诉讼经验。代理的案件基本上能达到诉讼初期的目的,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的口碑;坚持每一个案件先评估后委托,不鼓励当事人打无希望之诉,正因为这些坚持,一直能保持较高的胜诉率。

以下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纠纷团队经典案例摘录:

案例1:【继承案件成功提起再审】众所周知,我国采取的是两审终审的法院裁判制度,也就是说二审判决作出就是生效判决,作出即已经具备了法律强制力。据统计,在我国,对一审不满意,上诉到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二审判决生效后,再提起再审的概率就更少的可怜。当事人殷某在继承案件经过两审生效后,对结果依然不满意,找到恒略遗产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李永慧律师,李永慧律师在仔细分析案情之后,决定接受委托。就当事人与被申请人王某继承纠纷一案,李永慧律师及其团队经过仔细研究案件一二审的裁判过程,论证分析,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经一中院审查,成功启动提起了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8民初20175号民事判决的再审程序,为当事人赢得了宝贵机会。案例来自(2019)京01民申443号民事裁定书。

案例2:【成功取得房产大部分份额的继承权】北京房价居高不下,继承纠纷很大一部分源于此,继承纠纷中对房产的纠纷处理,必须需要专业的办案团队操作。恒略律师事务是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接受当事人杨某1委托,委派资深律师郑律师主办,参与与母亲再婚家庭的兄妹之间的遗产诉讼纠纷案件。结合以往经验,经过仔细分析案件,郑志超律师团队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以杨某2、齐某、高某1、高某2、高某3、高某5、高某4、高某6为被告,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的各个阶段提出代理意见,最后经过法院判决,成功为当事人杨某1争取到房产八分之五的份额(高某7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号房屋(房产所有证号海字第XXXX号)由杨某1、高某1、高某2、高某3、高某5、高某4、高某6共同继承,其中杨某1占八分之五所有权份额),案件来源于(2017)京0108民初23544号。

案例3:【单独赠与房产无效】恒略遗产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李永慧律师接受当事人苏某1委托,赠与中作为苏某1的代理,代理上诉人苏某1因与被上诉人李某1、苏某2,原审第三人苏某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继承中的赠与)一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成功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49452号民事判决,确认赠与协议无效,为当事人苏某1赢回了应得利益。--(2019)京01民终8004号。

案例4:【成功取得房产全部继承权】恒略遗产继承纠纷团队成员刘玉伟律师作为资深律师,接受原告孙某的委托,母亲去世留有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后。三人商量按自书遗嘱处理分配遗产,分配完毕后,孙1反悔,以民间借贷纠纷(后改为不当得利纠纷)将孙2、孙3分别诉至法院。刘玉伟律师代理孙2、孙3应诉,综合分析全案,听取并整理了133段录音,灵活让孙2、孙3交叉作证,对本案法律关系以及对方可能出现的诉讼策略,做好了充足准备。一审法院驳回了孙1诉求,孙1上诉,代理二审,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了孙1上诉请求。刘玉伟律师为孙2、孙3避免了300万元损失。

(2021)京02民终3333号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2民初22621号民事裁定书

案例5:【成功取得房产75%份额继承权】恒略遗产继承纠纷团队成员李锦星律师接受当事人张某的委托,代理原告张某、朱某1与被告朱某2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经朝阳区法院判决,成功继承房产75%的份额。(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X号楼X门X层XXX号房屋由原告张某与原告朱某1共同继承,其中原告张某占75%的份额,原告朱某1占25%的份额)--(2018)京0105民初3352号。

以上案例为恒略律师事务遗产继承纠纷团队典型案例,更多案例读者可以自行检索北京裁判网或中国裁判网,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业继承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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