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公证还是诉讼

遗产继承一定要走公证程序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大家要办理房产继承,

其实是没有强制要求去进行公证的,但是还是建议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的时候最好还是去进行公证比较好

,因为经过公证处的审查,房产当事人就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另外还要注意在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需要交纳公证费,一般来说,公证的费用都是房屋评估价的百分之二左右,但如果房子属于正常过户就不需要这笔费用了。

房产继承公证要注意以下三个分类:

(一)房产继承公证的分类

房产公证主要是分为了三类: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但是现在会立遗嘱的人其实已经不多了,现在最常见的法定继承了,法定继承指的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等。

(二)房产继承公证材料

如果大家想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那么在办理公证之前,大家就需要把办理公证时所需要的东西给准备好,一般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还需要准备好户口簿等材料。

(三)办理公证手续的时间

当大家把办理公证时所需要的资料给上交之后,公证机构就会对大家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大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不过这只是正常情况下的办理时间,如果遇到一些意外情况,那么大家所需时间就需要另外计算了。

(四)夫妻共同房产继承公证

当大家在办理房产公证的手续之前,大家还应该去把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给了解清楚才行,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还要考虑到夫妻关系是如何的,如果是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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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时,必须公证或诉讼

法律规定并没有规定死,但实际继承时是需要的。

继承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遗嘱又分为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等,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最终为继承人办理过户的都是房管局,也就是现在的不动产登记大厅、交易大厅。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公证才能继承遗产,为什么工作人员却百般阻挠要求公证呢?

在法定继承中,办理继承过户的人不仅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来说明自己是合法的顺位继承人,而且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还要出具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文书,还有些地方在前两个文书公证的情况下,还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办理,即便不继承遗产也要到场办理,这是为什么?

你可以理解成为了甩锅推卸责任,也可以理解成房管局这些部门原来吃过亏,实际中往往会有继承人章三房产继承过户之后,突然又跳出来一个章四、王五,说这个财产也有我的份,你房管局怎么把我的财产给别人了?大吵大闹不胜其烦,吃一堑长一智,吃的亏多了房管局也就精明了,大家都是明白人就一起办明白事,要办理法定继承,先把公证文书拿来:关系公证、放弃继承公证、本人到场等等都有了,我们再说继承过户的事情。

遗嘱公证也存在这个问题,被继承人(死者)在死前就将死后财产如何处分写清楚了,但由于继承人之间容易发生分歧,遗嘱经常会受到其他继承人的质疑,诉讼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面对同一份遗嘱,有的人说是真的,有的人说是假的,房管局为了省事,也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你们别在这儿跟我说了,我也闹不明白,你们去法院打官司吧,等遗嘱闹明白了,法院说给谁,我就给谁过户,慢慢遗嘱就变成了公证遗嘱,房管局把审核的程序推给了公证处和法院,后来就有了遗嘱必须公证才办理过户的说法。

就这么一来二去,所有地方的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大厅都知道公证和诉讼的好处,那得了你们去找法院和公证处吧,事情闹明白了再来找我,只要符合条件我麻溜就给你办理过户了。

房产继承时必须公证吗公证时5个注意点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川恒律所

表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房产继承时必须公证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大家要办理房产继承,其实是没有强制要求去进行公证的,但

川恒律所

建议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时还是去进行公证比较好,经过公证处的审查,房产当事人就可以避免很多风险。

公证时5个注意点

(一)房产继承的“见证”与“公证”的区别

目前有越来越多的被继承人选择建立遗嘱来过户房产,通常只是让律师对其遗嘱做见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律师见证的作用是证明当事人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且只是以律师的名义,而非国家的名义,在法律属性上属于私证,这与和公证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二)被继承人必须有房产的合法产权

在房产继承公证中,还有一个环节经常出现问题,就是确认被继承人的房产是否为其个人合法财产。一些房产是家庭或夫妻共有财产,或者是合伙财产,这种房产的继承,必须在进行财产分割、确定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后,才能被合法继承。

(三)区别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

房产继承权的发生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合法的遗嘱继承,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权先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若被继承人之前立过合法遗嘱,确认继承人或确认遗赠的,则按照遗嘱来办理。另外若被继承人生前订立过遗赠抚养的协议,则按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进行办理。

川恒律所

表示,

遗赠是被继承人单方的且无偿的合法行为,并不需要受赠人的同意,它以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方式确认

被继承人立遗嘱时,还有一种立共同遗嘱的情况:指夫妻双方共同设立遗嘱,表示两方遗嘱内容相同,被继承的财产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在实际的操作中,一般不赞成共同遗嘱的办理,因夫妻两人死亡的时间不同,易引发较多问题。

(四)区别转继承与代位人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分割遗产之前死亡,未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其遗传继承权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早于被继承人,由其晚辈直系血亲来代位继承,并且不受辈数的限制,前提是被代位人没有失去继承权。

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并不适用。

(五)按揭房继承公证注意点

房产继承公证时,有些被继承人的房产会出现以下的情况:一,其所签合同的房屋还在建设阶段,产权证没有办理;二,其房屋已建造完工、交付使用,也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三,其房屋是二手房,有产权证。

后两种是处于按揭状况下的房产,在办理继承公证时是没有障碍的。

第一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继承人和房地产开发单位、房产登记处以及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是否可以使用公证书来注销被继承人的预抵押登记。申请人有能力还清余额的情况下,协商成功率会很大,在完成更改房屋合同主体的所有手续后,房屋产权证将直接办入继承人名下。如果申请人无能力还清余款,仍可以用此方式处理,只是成功率和办理效率可能会降低。

川恒律所

表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个人财产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房子是个人财产中最主要的一项财产,房产的继承问题也成了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办理房产的继承公证可以解决目前出现的大部分房产继承矛盾,关系到公民的切身财产利益。

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继承人的申请,证实继承人具有真实、合法的继承权,并且给予证明。房产继承是按国家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由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留下来的房产。目前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立遗嘱来处理其房产的继承,而采用公证能保证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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