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产继承法规定?新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房产继承有“新规”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年1月1日起,现行《继承法》将被废除,关于继承的事项将会由新实施的《民法典》来规范。其中,为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也有了重大修改。

总的来看,更加有利于保障被继承人的财富传承,同时也兼顾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其中对父母的遗产如何通过继承来传承,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有许多是结合现实提出的新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非常重要的新内容。

虽然,目前被继承人主动立遗嘱的情况还不是十分普及,但是《民法典》进一步增加两种有效的遗嘱形式,其中的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其实就是被继承人主动立遗嘱中很容易实现的方式。

在过去,最常见也最被认可的立遗嘱方式是公证遗嘱,过去的《继续法》规定公证遗嘱是最有效的遗嘱,但现在不同了,不管是常见的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是公证遗嘱,或者是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

从2021年起,不论它是哪种形式的遗嘱,如果在同时存在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的情况下,它们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都是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有效遗嘱。

这对年老体衰的老人来说,就可以克服不便,用自己想用的方式来订立遗嘱,而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只用自己能说就行,可以减少许多麻烦的事情。

除了老人的自书遗嘱外,不管是打印遗嘱还是录像遗嘱、代书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才合法有效。

为什么会这样规定呢?

遗产处置过程中,往往会在每一个顺位都有几个合法的继承人,那么就容易出现遗产纠纷,而有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出现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当面作证,甚至在起诉过程中作为人证出庭支持诉讼。

而许多遗产,其实最值钱的往往是房产,许多城市的房价都在万元以上,每一套房屋的价值,大多数房屋作为遗产的时候价值往往在百万以上,老人立了遗嘱给其中一个人之后,其他继承人自然不会轻易认可,所以法律规定在这样遗嘱方式的时候,必须有见证人在场,是为了减少将来发生纠纷,提前在程序和实体上保障老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实现。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在争夺父母房产勃勃,许多人会出怪招,私下哄骗老人订立对自己有利的遗嘱,有的甚至会威逼利诱,那么在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他们就不敢做得太直白,甚至老人有表达真实意思的安全环境,确保遗嘱是他真心的想法。

许多子女,为了争取到有利于自己的遗嘱,往往会在立遗嘱期间说尽好话,做尽好事,遗嘱一拿到手后就翻脸不认人,不管不问老人,法律允许老人有立遗嘱后的一次反悔机会,这样出现不孝顺子女的时候,可以及时的反悔,重新订立遗嘱。

这就是,只要是老人所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不管它是哪种形式,哪怕是公证过的遗嘱,老人最后、最新一个遗嘱才是最有效力的遗嘱。

这样老人在订立遗嘱后,就可以通过反悔,通过不断的重新订立遗嘱来保障自己的真实意思,也让子女要时时守护陪伴,如果想要房产就不能像之前一样钻空子,拿着公证遗嘱在手就一劳永逸,放手不管父母。

其实,孝顺父母不仅是子女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法律上的义务,子女应该主动,自愿的履行义务。

而《民法典》关于继承的新规,更为全面的考虑了老人在晚年的权益保障,也是从法律上来督促子女积极的孝顺,积极的陪伴老人度过晚年。这不管是对子女,还是对老人来说,都是有积极意义的新规。

2021年遗产继承有什么新规定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正式生效,根据法律的效力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在《民法典》生效之后,相关的民事法律就会失去效力,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因此当事人需要了解未来的法律规定会发生哪些变化。

本次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当中,事实上是考量了很多近年来发生的法律问题和随着时代更迭产生的立法上的需要,同时也在完善对各种法益的保护,在婚姻家事方面也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新规定,本文将对《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新规定进行介绍。

一、什么财产能够被作为遗产?

在目前的《继承法》中,对于遗产的范畴的规定是使用列举式的规定,列举了个人合法财产包含的类别如收入、储蓄、文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等,而《民法典》中的规定则不再列举财产的内容,而是直接规定遗产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因此从2021年开始,对遗产的处理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可以被继承,除非是法定不能继承或者是其性质无法发生继承的财产;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满足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财产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这样的法律制度设计更为合理。

在目前的网络科技时代,数百万粉丝的各大平台账号、网游中的顶级装备、高等级的游戏账号等都是可以量化并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自然而然也具备着财产的属性,因此在这样的法律规定下这些合法取得的个人虚拟财产也可以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同时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未来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变迁犹未可知,这一规定也能够适应发展变化。

二、继承人会失去继承权吗?

除了法定继承、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等主要的继承方式之外,《继承法》还为了保护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的。

而《民法典》中则增加了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两种情形,如果继承人隐匿遗嘱且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这是因为司法实践中有的继承人借保管遗嘱隐匿遗嘱,操纵遗产分割,这一规定能够对这种行为起到规范和惩罚的作用;同时也增加了使用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迫使或者妨碍了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之一,防止继承人妨害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

本次《民法典》中关于继承还添加了一个新的制度,一般称之为“继承宽恕制度”,如果继承人因除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以外的事由丧失继承权,确实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其行为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仍有继承权。

三、如何继承?怎么写遗嘱?

《民法典》中除了保留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代位继承、转继承等基本制度之外,还对代位继承、遗嘱继承里的部分细节进行了新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在《继承法》中原本只规定了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而从2021年开始,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能够继承的份额。也就是说如果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实际上无法继承财产的,代位继承也不会发生了。

针对遗嘱继承,《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本身具有的优先效力,同时存在多份有冲突的遗嘱的情形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为了适应目前的生活需求,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信息;录像遗嘱和录音遗嘱相同,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和日期信息。

本文介绍了从2021年开始,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哪些变化,但法律规定本身是经过合并同类项和精炼之后的,如何进行正确的解读和应用还需要专业法律工作人员的帮助,如果您有相关问题可以联系信金国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帮助您解决法律问题。

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不用争

很多人会问,现在一套房子价值上百万元,一个人月薪5000元,需要花费30年的时间去奋斗方可买得起房子,在古代的时候,房子也是这么贵,也需要30年才能买得起吗?

根据历史文献,在汉代时,陕西交通非常发达,相当于现在的北上广深城市,这样优质的都市条件,房子有多贵?让你大跌眼镜,在东汉后期,汉中城的房子最便宜估计需要1万钱,当然也有相对较贵的,据悉最贵的应该是2.7万钱一套。

那么当时的人收入有多少呢?这个参考资料很少,在古代都是重农抑商,所以金钱流动性不大,每个人基本都以农耕为生。根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当时职位最低的公务员(佐史),每年收入为96斛米,换算成当时的货币也就是9600钱,如果去掉生活开支的话,估计留存在5000钱左右,一套房子1万钱,最贵的2.7万钱,也就是说这位公务员需要2-3年的时间,就可在当时的一线城市购买一套房子。

而现在的公务员呢?买房可能并不太容易,任何一个一线城市,2年不吃不喝也难以全款购房,就算是在二线城市也无法做到。正如情感大师涂磊说的那样,现在的年轻人买不起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买得起房反而显得异类。就是这个道理。

为啥古代的房子“一文不值”,但是现在的房子“价值百万金”?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价值的描述,商品的价格由价值量和供求关系决定,其中价值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价值量是指生产这件商品消耗的人类无差别的劳动量。

所以,古代建房子可能只需要3天,但是现在建房子可能需要3年,这就是差别,另外还有更高的技术、更昂贵的原材料等,都提升了房产的价值。时至今日,房子已经成为了家庭财富的象征,人人为之趋之若鹜。

既然是家庭财富,那么将来父母年老之后,这些房子将顺延留给自己的子女们,很多家庭的子女为了争夺父母房产面红耳赤,甚至反目成仇,也有人大打出手,还有的兄弟姐妹们诉诸公堂。父母该如何分配房产?房产继承新规应该了解。

2021年起,继承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再闹也没用!

新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在这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谁家要“立遗嘱”,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了,或者精神错乱了?没事儿立什么遗嘱。所以说,即便是很多老年人有立遗嘱的想法,但是除非必要,他们是不愿意公开立遗嘱的。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既然年纪大了,那么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还有的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

人们的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前文说到,现在的一线城市房价4-8万元,二线城市房价也在1万元以上,如果没有父母们的资金支持,年轻人想要纯粹依靠自己买房子不那么容易,即便是买房上车了,可能这套房子不是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有研究显示,家庭1个孩子出生,就需要至少1套房子,随着这个孩子成年,家里至少需要3套房子(不管是置换还是总计3套)。一套房子几百万元,这可是很多人半辈子才能挣到的钱了。

所以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很多兄弟姐们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就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例如,老人80岁的时候,身体很不好,考虑到自己手中有10套房子,需要分配给3个儿子,为了公平起见,老人们给对待自己最好、照顾有加的大儿子6套房子,给二儿子和三儿子分别2套房子。但遗嘱生效之后,老人发现,老大不赡养自己了,反而老二和老人对自己才是最真心的,即便每个人只获得了2套房子,老二和老三依然孜孜不倦侍奉自己。所以在90岁的时候,老人修改遗嘱,新遗嘱只给了老大2套房子,老二和老三每人4套房子。

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根据中国产业网数据,截至目前,我国独生子女数量高达8000万-1.2亿人,如果按照每个独生子女家庭人口3人计算,那么独生子女家庭总人数可以达到3亿人左右,占比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虽然说现在有序开放了二胎,但是社会文化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生育,更愿意独善其身,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讲给谁?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可以明显看出,新的继承法更加关注老人对立遗嘱的自愿性原则,房子和家庭财产是父母亲们辛苦一辈子挣来的,理应由父母自愿分配,但是分配给谁更多?这就更加考验子女们的为人处世态度了,对待父母更加真心的付出,或许能得到更大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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