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有没有时效?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时效吗

继承父母的房产留意了从2021年起统统按“新规”处理

自住房商品化以后,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蓬勃发展,房价也是一路上涨。数据显示,近20年时间,全国商品房均价从2000元/平米涨到了目前的近万元/平米,差不多涨了5倍,不过,对很多上规模的城市来说,居民的实际感受还远不止,即使二三十倍的涨幅也不奇怪。早买房的人,实现了财富“大飞跃”,根据央行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住房达到了1.5套,如果按照均价10000元算,仅房产方面,平均每家都有150万元财富。

所以,经济学家张五常曾说,若不考虑分配不均问题,房价上涨是好事,因为他代表了人们的财富增加。虽然这句话遭到不少网友的口诛笔伐,原因就在于这个前提不成立,但若单就结果来说,这话也不是没有道理,除去自住房产,其他房产或租或售都是一笔可观的“睡后”收入。就连知名开发商潘石屹都说,我国的房产市值达到了450万亿元,比我们目前全年GDP还高出3.5倍,房产财富之巨大可想而知。

具体到家庭而言,这样一大笔房产财富就需要认真对待,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无论是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还是其他人继承老人房产,如何将房产合理、合法的传给子女或有继承权的人显得尤为重要。就在日前,民法典的问世则解决了我们在继承房产方面的诸多问题,看完内容给人的直观感受就是,更贴近生活,想大家之所想,这部法典从2021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意味着有关房产继承方面迎来调整,从明年开始全都统一“这样”办理,包含7个方面。

引入“代位继承”,继承人范围增加

在以往的继承法中,均是按照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顺序继承,在新修改后,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权,在第二顺位继承人中增加了“兄弟姐妹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就是我们常说的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等这些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晚辈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那么,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就享有继承权。

增设“宽恕”制度

在实际生活中,子女不孝顺父母的情况并不少见,有子女对父母不好时,父母留的遗嘱或许是少分或者不分给该子女遗产,立遗嘱的目的可能是为“吓唬”一下子女,但俗话说,人无完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当子女的诚心打动了父母,父母还能修改遗嘱吗?新法规定,确有悔改表现的,被继承人可以重新将他们列入继承人。

增设“遗嘱信托”方式

在现实中,很多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了遗产,但并无管理和处置能力,比如未成年子女、残疾障碍子女,甚至包括一些败家子女,即使继承了类似房产等大笔财富,但由于管理不善或者不能管理,其财富很可能被人欺占而遭受损失,还比如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担心夫妻另一方再婚且把房产留给新配偶。而在新法中增设遗嘱信托这一方式可解决这些问题,只需要父母指定信任人或者机构,待子女成年逐步移交给子女管理,或者在世的夫妻另一方只享有使用权,待去世后再给子女继承。

增设“两种遗嘱”形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手写遗嘱已不能满足新时代需要,电脑和手机的普及,让人们更习惯打印或者录视频。所以,民法典新增了打印和录音录像两种遗嘱形式,但需要具备相应要件,前者需要两个或以上见证人、每页要签名和日期,后者需要在声音和图像中记录两个或以上见证人的姓名、肖像和日期。

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

公证遗嘱正规和专业,但不能解决在立遗嘱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比如立遗嘱人想更改遗嘱只能去公证更改,一些年纪大、腿脚不便的人很是不方便,有时候由于事发突然,根本就来不及去公证处更改,导致财产分配并不是老人最终真实意思表示。新法将“公证遗嘱删掉”,意味着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上的优先性,有多份遗嘱时,以最后时间为准。

可与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扶养协议

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比较多,所以在一些人来看,无论有多少套房,最终不都是要给子女吗?个别子女对父母别谈孝心了,就是连起码的看望都没有,想当然认为这些财产最终会一分不少的传给他们。新法典增加“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意味着,承担老人养老和后事的机构和个人可以获得遗产赠与权利,这里自然包括房产这样的大宗资产。

隐藏遗嘱、欺诈和胁迫订立遗嘱将受到惩戒

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特别是在子女比较多的家庭,一些子女并不那么孝顺父母,但在分财产的时候却很积极,有时候还通过哄骗、欺诈和胁迫父母的方式,立有利于自己的遗嘱,然后藏起来。而在新规中明确,对隐匿、欺诈、胁迫等方式设立和变更遗嘱,若情节严重的可剥夺继承权。

房产遗嘱继承与买卖过户、赠与过户综合比较

从经济上比较,赠与过户一套普通住房的费用相当于房产评估值的4.25%,费用最高,首先排除掉。买卖过户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房子,其费用约为房产交易价的2.5%,而遗嘱继承方式,继承人如果没有房子,继承下来的房子满5年后再卖没有其他额外费用。

房产继承“新规”来了2021年起,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一律这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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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终于有了新规!

去年年底,有一条“2020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按照现在的《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但在没有遗嘱却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很可能只能继承到父母部分的房产......

那么,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全部转让给独生子女呢?2021年1月1日起,现行《继承法》将被废除,关于继承的事项将会由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规范,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有哪些改变?赶紧来看看吧!

变化1

继承权新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变化4

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是不可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下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按照《民法典》,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为啥?看下面这张图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那么,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父母有遗嘱且内容合法,立遗嘱人的遗嘱能真实表达意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有些权利不能被继承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比如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作者:上海买房人,首发公众号,从业房地产销售8年,孰知交易流程,政策时事分析,专业的水平来解决的购房困惑。

民法典对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规定

随着经济水平提高,现在家家户户都有一套房子以上,按照马云此前的说法,未来一对年轻家庭至少拥有5套房子,而随着房子越来越多,,90后或者是00后更应该如何继承父母的房子。从2021年开始民法典对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规定的实施,让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

有的人可能会说,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并不难,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很显然,事实并非如此,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很多家庭都不止一个子女,再加上二胎政策的放开,继承问题更加复杂,不过大家不用担心,从2021年开始,新实施的民法典对继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更为关键的是如果子女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父母有权利不让子女继承房产,换句话说就是新规有变,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

第一、男女拥有同等继承权利。

现实社会中很多父母都把大部分的资产留给儿子,女儿只能拿到一小部分。前段时间,网友就遇到了“不公平待遇”:父母为了给儿子买房,就把老家房子卖掉了当作首付,可是女儿却一分钱都没得到。

不过按照新规,父母名下的资产应当由儿女平分,尤其是房子最为关键,毕竟现在一套房子的房子至少都在百万以上,更应该公平分配,男女都同样有权利继承。

第二、父母可以设立遗嘱信托。

先来解释下,遗嘱信托指的是父母通过法律途径设立财产的分配、管理等内容的行为。例如父母想在生前将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分配给子女,按照遗嘱要求,儿子和女儿均可以分得房产的50%,并且在父母去世之后实行。

第三、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

在新规施行之前,公证遗嘱是法律效力最高的遗嘱方式,比如老人可能出现同时设立多份遗嘱的情况,但最终还是以公证遗嘱为准。

可是现实情况却出乎意料,例如张大爷有一儿一女,因为女儿很早就嫁到外地了,所以只有儿子陪在身边,但是儿子因为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整天就吃住在家里,而且还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所以张大爷决定不让儿子继承房产。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父母是有权利不让子女继承房产的,即便是父母之前设立了公证遗嘱,按照新规要求也不行。

第四、除了原有的继承人之外,首次引入“代位继承”。

众所周知,按照现有的规定来说,继承人一共可以分成两类: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过在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首付提到了“代位继承”概念,相比较之前的继承人来说,继承人规模扩大。

例如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侄子侄女和外甥以及外甥女也同样具有继承的权利,也就是说子女并不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总的来说,从2021年开始,随着民法典对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规定的实施,在特定情况下,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换句话说就是由谁来继承房产,这完全由父母来决定,子女再争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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