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过程中,有些当事人经常会问:异地工作证明能证明我们夫妻分居两年吗?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的事实是,一份有效的外国证明可以证明夫妻分居的客观事实,但它不能证明分居是由“夫妻之间的分歧”造成的。换句话说,如果对方不想离婚,法官可以完全相信对方的话,认为分居完全是工作关系造成的,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那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建议,决心离开这座被围困城市的朋友们应该做好准备,从分离之时就开始作证。
例如,双方通过协商签署的分居协议表明了分居的开始时间、他们自己的居住地,并表明他们是因为夫妻之间的分歧而分居的。如果他们在分居后平静下来,仍然感到不舒服,他们可以在起诉离婚时作为分居的证据。这份分居协议也可以由律师见证或起草,或由公证处公证。
此外,单方书面分居声明通过快递邮寄,在备注栏注明“夫妻分居”或“分居”字样,属于从邮寄之日至提起诉讼之时的分居时间。
此外,夫妻之间的信件或短信或QQ或电话录音中关于分居的内容。
在办案中,律师还总结了几点:
首先,单独的床,没有单独的房间。也就是说,由于孩子或经济原因,他们仍然住在同一个房间或同一个空间里,但却躺在不同的床上,一年到头都没有性生活。如果一方起诉,如果另一方不承认分居,法官一般不会接受分居的事实。
第二,生活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在不同的国家或城市,并不一定意味着法律意义上的分离。如果一方出国,工作地点改变。由于上述原因,这并不是由夫妻之间的分歧造成的分居。
第三,可以证明“纯地域分离”的事实是:单方签订租赁协议、异地暂住证、外来务工人员证、异地工作证、一个居委会证。如果其他人(朋友、亲戚和居委会)能够证明这是由夫妻之间的分歧造成的,这些“简单的地理分离”就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