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的妻子患有严重的肝病,她的丈夫提出离婚,但我的妻子别无选择,只能索赔10万元。这种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条件?法院会支持她的赔偿吗?
丈夫提出离婚重病妻子提出10万赔偿
梁女士三年前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的肝病。从那以后,她失去了工作能力,每个月都要花很多医疗费。“起初,我丈夫可以给我医疗费,但从去年开始,他就整天不回家,一个子儿也不付。”梁女士说,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年迈的父母一直在照顾自己。梁女士后来从朋友那里得知她的丈夫有外遇。起初,梁女士不相信,但就在不久前,她的丈夫突然把一份离婚协议放在梁女士面前,要她签字。梁女士不同意。她咨询道:“如果我和他离婚,我会让他赔偿我10万元。我不知道这是否行得通?”
解释:法律对离婚时要求赔偿的情况有明确规定,但疾病不属于这种情况,但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更多的积分,也可以要求对方对生活困难给予补贴。同时,如果梁女士有证据证明她丈夫有婚外情,她可以要求她支付赔偿金。
哪些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获得对方赔偿?
根据《》的相关规定,如果离婚是由于下列情况之一造成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生活在一起;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同时,根据《》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如住房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意味着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获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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