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事人未办理定居手续,不能提交户口簿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或者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明或者迁移证明。
(4)如当事人身份证遗失,应先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或提交临时身份证。
(五)户籍册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
(6)士兵应提交其军人身份证件、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离婚同意书、结婚证,以及近期半身面条餐厅的两张两寸单照。
(7)照片应与证书照片的背景相同。
(八)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具有正式翻译资格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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