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或精神发育迟滞等)。);
3.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
4.男女都已经登记结婚;
5.婚姻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包括中国驻外使领馆);
6.双方目前仍保持婚姻关系;
北京市离婚证办理指南(一方是港、澳、台居民)
北京市离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一方为华侨/华侨)
北京离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一方是外国人)
1.户口簿:双方的原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我的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一式三份
4.照片:两张我最近的2英寸免冠照片
北京市户口簿办理离婚证书要求
北京离婚证书照片处理要求
北京市身份证办理离婚证书要求
北京离婚证办理离婚协议书提示
1.接受: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执行并签署了誓言。
2.检查:检查证书和证明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有效;询问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出具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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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和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号码
处理时间:即时处理
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办公时间一览表
如婚姻登记证在国外使用,需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中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认证,并经中国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中国外交部办证办公室
外交部认证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范蠡大厦708室
电话。6588906 65889763
北京市婚姻登记证公证员名单(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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