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与判决的区别

离婚调解和判决的主要区别是:

1、体现不同的意志。离婚调解书是法院根据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自愿的。离婚判决书是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的法律文件。这是强制性的,双方可能不会完全同意。

2.法律效力时间不同。离婚调解书一经双方送达并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能对调解文件提出上诉,因为调解文件只有在双方同意调解内容并签字后才能生效。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不签字。法院不会签发调解文件。一审离婚判决将在送达后15天生效。当事人一方不服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3.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视为调解无效,法院应当重新判决。离婚判决书必须在送达后签字。如果没有签字,人民法院也将认为已经交付。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不同于诉讼外的调解。它具有诉讼的性质和强制执行的效力。

法律依据:

第96条,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

如果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必须自愿,不能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第97条,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

调解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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