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民政局离婚要不要冷静期

离婚必须需要冷静期吗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有些夫妻离婚是由于吵架后不够冷静,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提出了离婚冷静期。那么离婚必须需要冷静期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顶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必须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只是民法草案中新增的规定,并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实施。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民法典分编(草案)第四编婚姻编》第八百五十四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就是顶律网小编对“离婚必须需要冷静期吗”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规定,并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实施。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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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真的需要冷静吗

一、婚姻自由制度下,为什么离婚还需要冷静?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是我们国家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保障离婚自由,但又要防止、反对轻率离婚,《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里对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也就产生了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人们的一个形象的比喻,并非是法律概念。

二、“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的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十日”是婚姻登记程序的法定期限,是夫妻双方重新考虑离婚存续的“冷静期”。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

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后悔的即可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十日后,

双方不亲自去申请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也就是说成功登记离婚,夫妻俩需共同跑两次民政局,一次是申请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一次是共同领取离婚证。因此,婚姻登记程序的法定“三十日”也被形象的称为“离婚冷静期”。

三、“离婚冷静期”对离婚登记程序有什么影响?

民政部近日出台了关于《民法典》中婚姻登记规定的实施条款,2021年1月1日离婚登记由原来的四个步骤变更为五个步骤,即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这五个步骤。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民政机关协议离婚,不适用诉讼离婚。对于遭受家庭暴力、虐待的夫妻一方则无需忍受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可直接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可以不经过冷静期吗

离婚可以不经过冷静期吗?一段婚姻的结束不仅是打破了夫妻对于美好爱情的向往,还有提出离婚后将要面对的各种非议和阻拦。

作为从事婚姻法领域多年的律师,处理过大大小小无数件离婚纠纷,今天也给大家讲讲离婚可以不经过冷静期吗?

不可以。

协议离婚必须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法律修改后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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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后,回家冷静30天,期间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就可以在第31天的时候,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如果期间反悔了不离婚,不去领离婚证,离婚申请就作废,比以前麻烦了不知道多少倍。

如果想要绕过30天的冷静期直接离婚,那就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有人会说,离婚诉讼花费的时间不是要比协议离婚更多吗?如果对方肯和平的跟你离婚,那自然是协议离婚比较好了。

但对方不想跟你离婚,出尔反尔一直拖延着不离婚,诉讼离婚就比协议离婚要好很多了。

离婚诉讼的简易程序只需要3个月就能完成一建离婚诉讼案了,还是比较方便快捷的。

就算一审判决夫妻双方不离婚,等6个月之后再上诉,二审基本都会判离。

开庭前还会进行一次庭前调解。很多拖着不离婚的人在调解时答应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庭前调解成功,就发调解离婚书,送达签字后就可以生效,双方离婚,不同再办理离婚证,也不用再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本人想说的:

每个人对于离婚的需求都不一样,不能完全参考其他人的意见,自己的情况自由自己才最清楚,如果有疑惑的地方还是要咨询律师,避免在法律问题上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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