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远民政局离婚要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到底让谁冷静呢

文|米粒妈(公众号米粒妈爱分享)

12月24日你们知道是什么日子吗?平安夜?那是年轻人过的。

对于中年人而言,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因为

12月24日那天,民法典草案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通过了审议,并且直接冲上了热搜。

草案上是这么规定的: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给大家解释一下:

你想离婚,首先你得和你的伴侣一起去民政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的三十天内,

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不想离婚,单方面去民政局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你俩都铁了心要离,满三十天后,你俩还得再一起去一趟民政局,才能把离婚证给拿到手。

看完这个规定,我是真的很想冷静一下。

这个规定一出来,果然引发了无数吐槽,人民日报微博发表了一个是否支持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投票,只有25%的人选择了支持。

热门评论应该已经代表了群众们的呼声。

真的,我就觉得奇怪,

提出设置“离婚冷静期”的人,难道是用膝盖思考的吗?

简单假设一下,如果离婚的原因是家暴呢?让人回家冷静三十天,人可能早被打死了。

之前我详细写过一篇国内女性被家暴的现状,大家可以看一下,家暴在中国家庭中是一个多么普遍和可怕的状况:《网红被男友电梯拖行,下一个被打死的会是谁?》

千万别说我唯恐天下不乱,是真的有这样的新闻。

而且这个新闻就发生在这两天:安徽一女子被当街杀害,疑因与凶手在起诉离婚途中起争执。

这样的极端情况,你不让人离婚,让人回家“冷静”,怎么冷静?冷静出了人命,谁负责?

还有更惨烈的情况,

常年被家暴而无法离婚,受伤的并不仅仅是自己,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波及子女。

这个新闻大家都看到过,母亲被家暴16年,在多方调解期间,无辜的女儿竟然被禽兽父亲直接杀害。这样的新闻,真的让我无法冷静。

再说说其它情况,如果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吸毒、赌博、酗酒、虐待、出轨……这也让人回家冷静?这让人怎么冷静?

讲真,我觉得

制定该规定的人,应该是完全不了解普罗大众离婚的真相的。

说实话,能真正走到民政局离婚的两个人,

在去民政局之前,早已经过了无数次的争吵,无数次的撕扯,无数次的努力,再无数次的绝望。

在这期间,两个人,甚至整个家庭,甚至双方的家庭,早已经历过无数次的“冷静”了。

一对夫妻去民政局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是冷到“心如死灰”的状态了,只想要一个结束,结果法律还规定再“冷静”三十天,真的太不人道了。

你说:

我就想要离个婚,怎么这么难?

当初结婚的时候,民政局怎么不劝回家冷静一下,而是喜笑颜开地咔咔就给盖了俩章呢?

“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还真不是官方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其实好几年前,各地就已经开始有了类似的操作。

17年的时候,山东济南一法院就已经推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3个月内不得离婚。发的通知后面,还附有一首“劝和歌”。

来大家品品。

“一日夫妻百日恩,家和方能万事兴……夫妻同心天地宽,破镜重圆合家欢。”

道理是没错啦,但是还是想说一句,关你P事,

破镜重圆大不了复婚嘛。

济南法院这个操作算好的,南宁法院这个操作才是真的很迷。

男方都已经当着孩子面把刀架在女方脖子上面了,法院不仅不判离,还开了一张“婚姻幸福处方?

还要不定通过短信、电话、上门等方式不定期进行回访,监督俩人的感情修复计划?

不是我说,

某些人是不是有点吃饱了撑的。

小夫妻闲来无事拌拌嘴你这么操作我都还能理解,这男的都把刀架在老婆脖子上了,还强行劝和,正确的方式难道不是先帮女方报警吗?

“劝和歌”“幸福处方”什么的都还好,大不了置之不理,但这让做题的,你说说,怎么躲。

江苏东海县民政局的这个“离婚考卷”,

60分以上说明还有初步有挽回的余地。

题目都在这里了,大家可以先自己做一下,看看自己去民政局答题能不能及格。

我就想问一句,客观题就算了,主观题的打分依据是什么呢?全看民政局工作人员心情吗?

另外“学霸”们请注意了,别一看题目就高兴,心想这简单,答案我全知道,别说及格了,考个满分都没问题。

你看宜宾的这对夫妻,考了80分的,结果是啥,不判离。

所以,

真想离婚的亲,遇到“离婚考卷”千万记得,一定要好好复习,千万不能答对。

只有“学渣”,才有脱身的机会。

躲过了“幸福处方”,躲过了“答题考卷”,心想,这下总算能离了吧,不,还有更迷的操作等着你。

看看这条新闻。

“武汉婚登员谎称打印机坏了不办离婚,9年挽救500对婚姻”

离婚手续不是买菜,去哪个菜场都行,要离婚就得去对应的民政局办理,婚登员谎称打印机坏了不让办,这……

我承认,这样的办法,能让一部分冲动离婚的人回家再冷静冷静,确实能挽救一部分的婚姻,可是那些真正想离婚的人,该怎么办呢?

以前这些迷之操作,大家都还能当作笑谈,毕竟是某些民政局和法院自己整出来的小玩意。

可是2020年,“离婚冷静期”就将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了,这让人如何是好,难道穿越回2019年把婚离了吗?

前两天看奇葩说,如晶说的一段话深深的打动了我:“

世界上只有闪婚,没有闪离,因为离婚是一件耗心、耗时、耗力的技术活。

“两个人买了一套房,房子归谁,男方七大姑八大姨都出过首付,女方小舅子丈母娘都付过按揭,钱算是给的借的还是投资的,最后归谁?”

“共有的债务,共有的投资,共有的股份怎么算,好不容易摇到的车牌号归谁?”

“孩子的生活费、升学费、补习费,他以后要交女朋友的费用,谁出?”

你们还要面对

来自双方父母和亲戚的“道德绑架”:

有孩子的:“你们都是做父母,要为了孩子想一想,忍心让孩子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吗?”

没孩子的:“生个孩子就好了。”

更苦口婆心的也有:“凑合过呗,谁不是这样过来的呢?”

大家设想一下:

从鸡飞狗跳的离婚撕扯,到扛过七大姑八大姨的劝和,能真正走进民政局离婚的两个人,简直已经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英雄了。

结果,进了民政局大门,竟然只让填个表格,然后回家“冷静”三十天。

这要是我,可能当时就得把民政局桌子给掀了。

求求你们,赶紧把离婚证给人家吧。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条最新的新闻:

2019我国离婚数量再创新高,前三季度共计离婚310万对。

推荐阅读:夫妻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2020年夫妻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我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民法典草案要着急忙慌地上马“离婚冷静期”,感情是为了让离婚率看起来好看一点。

但其实,

我觉得要解决离婚率过高的问题,不是设置“离婚冷静期”,而是设置“结婚冷静期”。

两个人爱得情投意合,你侬我侬的时候,跑到民政局想要结婚,先让他们登记一下,然后回家冷静三十天。

这三十天里,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思考两个人的三观、性格是否匹配,两个人的未来与规划是否合拍;这三十天里,两家人还能先商量房子、车子、酒席、彩礼、嫁妆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在这三十天里,还能顺便还能把什么时候生孩子,什么时候要二胎,谁帮忙带孩子等问题先协商一下;在这三十天里,还能先试水看看有没有婆媳矛盾……

等三十天之后,说不定头脑发热的两个人已经冷静下来了,有的人觉得可能还没有做好结婚准备,就先不结了。

你看,离婚率高的问题立马解决了。

毕竟要想不离婚,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结婚。

而那些冷静了三十天仍然要结婚的人,势必已经做好了共同面对复杂婚姻的准备,这样的人,值得我们为他们鼓掌以及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离婚可以不经过冷静期吗

离婚可以不经过冷静期吗?一段婚姻的结束不仅是打破了夫妻对于美好爱情的向往,还有提出离婚后将要面对的各种非议和阻拦。

作为从事婚姻法领域多年的律师,处理过大大小小无数件离婚纠纷,今天也给大家讲讲离婚可以不经过冷静期吗?

不可以。

协议离婚必须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法律修改后的强制性规定。

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后,回家冷静30天,期间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就可以在第31天的时候,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如果期间反悔了不离婚,不去领离婚证,离婚申请就作废,比以前麻烦了不知道多少倍。

如果想要绕过30天的冷静期直接离婚,那就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有人会说,离婚诉讼花费的时间不是要比协议离婚更多吗?如果对方肯和平的跟你离婚,那自然是协议离婚比较好了。

但对方不想跟你离婚,出尔反尔一直拖延着不离婚,诉讼离婚就比协议离婚要好很多了。

离婚诉讼的简易程序只需要3个月就能完成一建离婚诉讼案了,还是比较方便快捷的。

就算一审判决夫妻双方不离婚,等6个月之后再上诉,二审基本都会判离。

开庭前还会进行一次庭前调解。很多拖着不离婚的人在调解时答应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庭前调解成功,就发调解离婚书,送达签字后就可以生效,双方离婚,不同再办理离婚证,也不用再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本人想说的:

每个人对于离婚的需求都不一样,不能完全参考其他人的意见,自己的情况自由自己才最清楚,如果有疑惑的地方还是要咨询律师,避免在法律问题上吃亏。

“离婚冷静期”施行后,是不是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什么意思?

也就是离婚登记需要三十日,届满后再在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换句话说,即使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离婚协议也写好了,但还是要等待离婚登记的三十日,也就是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再遇到一方因为客观非婚姻纠纷原因,比如工作繁忙加班、因公出差外地等导致无法在“届满后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可能又得重新经历“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这样一个程序与阶段。如此,就不是30天,可能是60天、90天……

有人可能就要问了,那是不是就必须经过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

非也!

“离婚冷静期”,其针对的主要是那种“冲动离婚”的情形,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和期”。在冲动之下,夫妻双方即使进行了离婚登记,那么在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能冷静下来,不愿意离婚。这个时候,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退一步说,这离婚登记三十日过了,届满后三十日内不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对于“冲动离婚”的夫妻来说,夫妻俩哪怕是进行了离婚登记申请,权当是向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开了一个玩笑,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还不是算了。夫妻俩该过小日子的,继续过起走!谁叫夫妻俩是纳税人呢,给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开一次、两次“玩笑”又不犯法。

事实上,不管是冲动离婚,还是铁了心要离婚,只要协商好了,下面所说的办法是不一定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的!

这个办法就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以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方式离婚。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直接到法院,通过速裁程序,法院出具调解书,可以快速离婚。这样,就不用等待至少一个月的时间了。即使法院再忙,案件再多,只要双方去法院,说已经协商好了,只需要法院出具一个调解书,那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官是非常“喜欢”,非常“欢迎”的。为什么?因为他们也需要业绩,调解离婚只需要一份调解书,就可以办完一个案子,同样有案号,何乐不为?比起法院开庭、法官写判决书,简单多了!法官甚至可能停下其他工作,优先处理?这个事情。

就在前面一周不到的时间内,我就代理了一个调解离婚的案子,直接到法院协商好了,书写一份调解书,当场盖章拿法律文书走人。

有人不禁要问了,那么调解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何异同,各有哪些利弊呢?

推荐阅读:盐城亭湖离婚诉讼律师

下面以一个表格的形式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当然,作为律师,我个人还是建议不要采取调解离婚的方式离婚。

原因很简单,还是过去的一个观点,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别说是协议离婚、调解离婚,哪怕是诉讼离婚,在离婚之前,我都会劝解双方当事人,尽量不要离婚。而不能因为我是律师,为了接到这单业务而怂恿当事人离婚。同时,如果是调解离婚或协议离婚,最好不要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模板,或者随便在网上下载一个免费协议。因为免费自然有免费的“道理”,不是约定不全,就是不适用每一位当事人。与其如此,不如找一份比较全面的《离婚协议》,删除自己的不涉及事项即可。(参考:

【2021年版】离婚协议范本(附:修改、使用说明)

调解离婚可能比协议离婚快,也容易申请强制执行,但调解离婚的快自然也掩盖了协议离婚的慢的优点——“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目的与精神。不过,现在已经有少许法院也在设置类似于“离婚冷静期”精神的地方规矩。是否予以推广,目前不好判断。因此,究竟采取调解离婚、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三者的利弊自行选择一种合适的方式。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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