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平1943年出生于浙江。她的前夫于1983年去世后,她被介绍给比她大八岁的唐源,她在上海工作。
他们都是村民,他们的感情很快升温。很快,就去了唐家看望父母,得到了唐家的一致认可后,两人就住在了一起。
1984年,唐源的单位给他分配了一个宿舍。
看到两地之间旅行的艰辛终于得到了缓解,唐源立即将刘易平转移到上海一起生活。
很快,单位考虑了两人的情况,给他们分配了一个宿舍。
唐源珍惜这份难得的爱,带着刘易平的儿子和他一起生活,直到他结婚。此后,王红、王丽被判退还王平购买价款23,285.02元,赔偿王平损失15,022.93元。以何松的名义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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