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买房离婚到民政局怎么说

明天要去民政局离婚了,今天写好了离婚协议,他说他什么都不要,让我以后好好过,我要不要心软

更新,之前没注意三年无性。

三年无性,无论如何都是出问题了!从我所遇到的所有人来说,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几乎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失去对性的需求的。而三年无性来说,只有两种可能性:1/他出轨;2/他是双性。

简单说一下这两种情况:

1、出轨

出轨而且在现在你们离婚时没有任何财产主张,那么多少我认为他还是对你有所愧疚。他有可能是有固定的出轨对象,也有可能是无固定对象,但是有其他途径解决性需求。其实我觉得题主认真留意一下,应该多少能感觉到一些。如果是有固定的对象,那么从他的一些细节上就能察觉出来,比如他平时会不会遮遮掩掩的看手机,他平时聊天会不会发一些很女性化的表情,他会不会经常跟题主说要出差,等等。其实现在大数据时代,要查到什么东西对方想瞒是很难瞒过去的。

2、双性

这个社会目前对双性的接纳度还比较差,尤其男性的双性可能比女性的双性接纳度更差。从他什么都不主张来说,这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不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对于题主来说,尽早离婚,不要再耽误自己的青春了。

没孩子离婚没有什么压力,对后面生活也没啥影响。一个离异无生育女性,其实除了婚姻登记那张纸上的记录,跟未婚单身女性没什么差别。题主又了一次婚姻经历,相对于单身未婚女性来说,对生活应该是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从这一点来说,有可能会更加有魅力。

人生苦短,没必要对过去抱持太大的留恋或者遗憾。尽快结束,尽快开启新的人生。

祝题主幸福!

离婚时房贷没还完,离婚时要怎么约定这5个关键问题应这样解决

对于大部分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说,不到万不得已,一般都不希望走上诉讼离婚这条路,毕竟协议离婚简单又省钱,何乐不为?

但是对于协议离婚夫妻来说,他们的困难点就在于如何对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

尤其是对于一些结婚时间很久的夫妻来说,他们相互之前交叉的部分会更多,所以到底如何在这些方面去协商,约定也是一个问题。

不仅如此,有些当事人可能觉得只要离婚协议上约定了,那么就一定可以按照协议来办?

但其实,离婚协议上如果约定不规范也有可能不被认可。

所以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协议离婚中常见的几大问题,和大家讲讲,关于这些问题,在协议离婚时到底应该怎么规范?

房产也算是离婚案件中纠纷比较多的部分,但产我们要分几个情况来讲。

现在很多夫妻都是选择贷款买的房,离婚时房贷也没还完,这种情况怎么办?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的话,这时候你们就需要去变更主贷人,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但也有一些会选择全额买房,这个时候虽然没有贷款买房那么麻烦,但也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过户的问题!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这个时候也不是万事大吉了,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真的是你的了,这套房才真正算你的。而这种情况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

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

因为很多时候,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

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这样约定有好有坏,

好处在于这样写相对简单;

不利之处在于,

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

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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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

所以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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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

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

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

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

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

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

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3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知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

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30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1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

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好啦~以上5点就是离婚协议最常见但是又最关键的几个问题,一定要注意,可以避免纠纷!

还有什么“离婚”方面的问题,欢迎评论留言哦!

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解除婚姻的依据,是终结双方婚姻的关系的依据,也是处理财产、子女问题的证明。离婚协议并不是签字就生效,是以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才能生效,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要解决离婚问题,也附有条件。这决定了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合同或人身合同,需要以离婚为附件,也是处理子女问题、财产问题的基础。由于是夫妻双方离婚,在处理财产时也就不涉及到第三人,比如家庭财产处理。由于要对儿童的保护,协议离婚又有限制,比如孩子一岁以内不给办理离婚登记等情况的存在。对于财产没有争议、子女归属没有疑问的,又想尽早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来说,通过订立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还是有效果的。

离婚协议为解决离婚财产分配为原则、以分配结果为导向,追求是离婚之后不再发生纠纷。如果发生纠纷的提供解决依据。所以,离婚协议一般解决不掉一方是否有隐匿财产的情况以及追回财产问题,也解决不掉将来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也解决不掉涉及第三人权利的财产共有问题。

离婚协议的效力,生效问题。这里面要强调,之前看过一些知名网站上的表达,认为签字生效,即使不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也生效,只认为民政局是一种备案。还有的认为只要协议签了,将来也可以在法院上作为证据使用。错觉!很明确的告诉你上面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只要没在民政局登记离婚,起诉到法院了要从头开始,签订的协议也没有用处,就像签订协议这事从没发生过一样。

本文后面提供了平时用的条款一些范本,供参考。由于要求不同,条件不同,条款的表述也不一致。财产关系复杂,又不想留有后遗症的协议尽量咨询律师代写解决。离婚协议由律师代写费用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律师代写的协议比较严密,着眼于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还是比较可靠的。

1.自愿离婚。这是所有离婚协议最优先条款。不附条件不附期限的离婚,就是干脆利落地表达为自愿离婚。没有这一条,下面写了也没有用。这也是民政局登记的要求。

2.子女问题。子女和谁生活,对方出多少抚养费,怎么支付,让不让看,多少时间看一次,什么时间看等等。这些约定要清楚,免得以后留有余地造成分歧。这几年独生子女离婚的争夺抚养权情况越来越普遍,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也比较多。孩子将来是离婚纠纷的矛盾集中点。

3.财产问题。这个比较复杂。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财产分割也不一样。有的财产上还有债务。涉及银行贷款的房产处理也比较棘手。而且,银行也不怎么认可夫妻离婚,因为会影响还贷能力,往往不同意变更贷款合同。所以,很多情况是,夫妻离婚多年了,还要共同还贷。

具体的条款列举表述一下。

(1)房产。表述为:房产归一方所有,补偿另一方现金。贷款归一方所有。表述简单,问题复杂,特别是那种婚前购买,婚后还贷,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问题比较复杂。拿补偿的一方开价多少合适,开高了不现实,开低了自己吃亏。这是一门大学问。还上面提到的更名问题。有贷款的就别想了,没有还清款之前,更名还是有点难度的。大家谈不拢了,会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问题是一方反悔了。是否可以要求法院不要分割。或者起诉到法院了,可不可以要求撤销签字协议归孩子的房产份额。都是问题。

(2)车辆。表述为:车辆归一方所有,补偿另一方。有贷款的与车辆归属一方。约定日期办理过户。

(3)现金、银行存款。这个比较简单。我所经手的离婚协议表述比较统一:各自的银行存款、现金归各自所有。

(4)股票、基金、股权。这个要看兴趣和专业。有专业能力的表述为:一方名下的股票、基金、股权归双方或一方所有。归双方所有的,各持多少份额。很明确,划分也很清楚。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比较复杂,牵涉到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接纳新股东问题。

(5)公积金。表述为:一方名下公积金归双方所有,或者补偿另一方多少金额。

(6)养老金。因为离婚的大多是没有到退休年龄的,也很少有人要,一般都是放弃。

(7)其他财产。对上面的财产做了兜底。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标的要固定,所以要用列举方式。

(8)夫妻共同债务。很多年轻小白结束婚姻的时候就死在这个条款上,婚姻法24条也一直改。就是解决结婚结束了各种欠条也就来了的问题,看不到多少实际的有效手段。法院还是根据客观证据来判。要写离婚协议的时候,不能再表述: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因为有证据表明确实存在债权的,你是知情的,这么一写就等于放弃了。有债务的都是离了婚,债权人才起诉,连带责任,对外要完全承担债务,夫妻之间才能追偿。这个条款要慎重了。

上面条款表述都是普遍通用情况。律师起草的离婚协议会根据委托人的想法做出特殊约定,杜绝问题的产生和提供解决办法。

欢迎联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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