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政局离婚

郑州知名婚姻律师解读“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因经济利益驱动很多地区涌现较多假离婚现象。民政局门口来离婚的人们甚至排起了长队。这其中大多为拆迁补偿、逃避债务、买房买车、移民、学位等几方面的诉求。在此,提醒正要或将要通过假离婚获取经济利益的人士,这其中有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您都详细了解了吗?郑州知名婚姻律师为您解读

什么是假离婚?“假离婚”并不是法律术语,民间所谓的“假离婚”常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约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的行为。

“假离婚”的法律效力与真离婚是一样的。法律上不存在“假”的离婚:

一、离婚前签订“明确双方是假离婚,购房后再复婚”的协议只是双方的私下协议,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二、只要双方自愿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合法解除,在法律上就视为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因为法律无从得知一个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只能从人的外部行为和对外的意思表示,来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在中国,除法院作出生效的离婚判决外,婚姻状况以登记为准。因为当事人是否共同居住,当事人是否有感情和性关系,法律难以查清,故以登记为准,才能维护婚姻的严肃和法律的统一适用。

四、离婚时达成的离婚协议,双方对财产处分约定内容真实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假离婚”面临很多未知的风险,很多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例如为了获取更多拆迁补偿款、逃避债务、买房等,忽略“假离婚”带来的风险。既然办理离婚手续,自然涉及到财产分割、儿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旦稍有不慎对方反悔,将覆水难收。

(1)“假离婚”后,一方如不同意复婚的,财产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

(2)“假离婚”时协议归于一方的财产,复婚后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3)复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归属,要看具体情况。(此时等同于普通的婚姻财产归属问题)

当然,假离婚的法律风险可能还远不止这些,我国法律针对假离婚也有各种对策,或许还有各种难以预想的风险。郑州知名婚姻律师认为:这类风险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防范,也提醒那些试图以假离婚形式获取拆迁补偿、逃避债务、买房买车或移民的人士,一定要慎重,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免合法权益受损。温馨提醒:如果您也有类似法律问题想要帮助,欢迎咨询河南盈法律师事务所。

夫妻为买房假离婚,一方被“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则真实案例,男方王某和女方邓某是大学同学,感情不错,2010年在郑州结婚,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子,婚后两人又买了一套房子。之后两人想再买一套学区房,由于受购房政策限制,两人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

2015年两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由于女方没有工作,再次买房只能由男方提供工资流水,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两套房子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所有权。办完离婚后,两人还到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男方顺利地买到了学区房,半年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天有不测风云,谁知道复婚后,两人因为各种家庭琐事争吵不断,感情破裂,2017年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且分割三套房。

但是女方认为,第一次离婚时双方已经对财产进行了约定,两套房全部归女方,只有第三套房子的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男方瞬时感到晴天霹雳一般,说好的假离婚买房,两套房给女方只是为了购买第三套房,怎么就变成女方的呢?

1、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都是真离婚,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2、男方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离婚时的约定属于欺诈,要求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实践中,由于第一次离婚时双方感情很好,一般不会保存录音录像、书面协议等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况且法院对于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情形采用的证据标准是很严格的,因此男方无法举证,只能吞下“假离婚”的苦果!

3、律师建议,法律上不承认“假离婚”,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就是一份重要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严重影响当事人的后半生。因此,建议当事人打消假离婚的念头,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重大问题进行处分之前,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以免作茧自缚,引发纠纷。

郑州 3 月 14 日可领结婚证

【定了,3月14日#郑州民政局加班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前预约】

2021年3月14日想在郑州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吗?

近几日引发热议的3月14日能否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题,在郑州「靴子落地」——3月4日,郑州市民政局下发《郑州关于婚姻登记处加班办理结婚登记的通知》,明确指出,为满足广大群众对美满姻缘的期盼和追求,郑州市民政局研究决定,3月14日(周日)各婚姻登记处加班办公,预约办理结婚登记。

通知中提到,2021年3月14日因寓意「一生一世」,已成为舆情热点,众多新人希望在这一天登记结婚,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市民政局反映,请求加班办理结婚登记。

推荐阅读: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后想复婚需要多久

郑州市民政局研究决定,3月14日(周日)各婚姻登记处加班办公,预约办理结婚登记。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合理安排,严密组织,精心实施;扎实做好预约登记,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要开展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服务,根据预约工作量,合理安排加班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办理结婚登记;妥善安排人员调休。

各婚姻登记处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妥善安排3月14日加班办理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调休

来源:正观新闻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北京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分配夫妻财产?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同居者分割财产流程图,同居关系如何分财产
  •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房产分割
  • 离婚股权分割与结婚登记时间有关系吗知乎,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深圳离婚判决书
  • 深圳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男女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