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将增加30天冷静期
据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你认为,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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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始终坚持认为没必要设定离婚冷静期,需要设定的是“结婚冷静期”!
1.民政局是离婚登记,不是审批,也没有任何审查的职能和设置。如何去审查判断家暴、不良习惯等例外情形呢?法院对这一块的审查都有不小的难度,更何况民政局呢?
2.现实生活中,确实不乏冲动离婚的。但是,如果真想以后再和好,也不需要所谓的冷静期,直接重新结婚即可。不是离了,就不能再结了。
3.离婚意味着夫妻矛盾不可调和,如果再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往好的想可能会有利的一面。但是,如果在冷静期矛盾激化,出现人身安全或者其它问题呢?这些年因为家暴而引发的恶性事件还少吗?
4.司法实践中,有些离婚纠纷实际上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双方矛盾极大,双方就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有时候瞬息万变。
也许好不容易达成合意了,再过一个月冷静期,那就不是协议离婚了,而是诉讼离婚了。无意增加了各方成本和司法资源的耗费。
双方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当天就能办理完吗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